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6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05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8.88 元。截至 2014 年 10 月 2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4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958,431.50 元,募集资金净额 398,041,568.50 元。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 ]011161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77,323,063.48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3,659,886.21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3,230,119.30 元;本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433,057.97 元。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1,512,168.87 元。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11 日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3,032,2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89 元。截至 2020 年 06 月 1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35,659,999.64 元,扣 除发行费用 17,837,564.9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17,822,434.72 元。 截止 2020 年 06 月 1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20]020599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17,822,400.0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764,564.92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5,057,835.0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 0.00 元。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 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 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 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 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监管,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 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就上 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 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 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 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 拟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73.2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经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170271103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 金 130,572.72 元转入基本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17027110112 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 1,248.28 元转入基本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之辉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01466210703 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 428,218.94 元转入基本户。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 招商 银行深圳 分 755901721710608 50,500,000.00 41,512,168.87 活期 项目 行南油支行 合 计 50,500,000.00 41,512,168.87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的差异,系利息、账户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586.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375.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514.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24% 是 否 已 变 更 募 集 资金 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项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化 投向 变更) (2)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3,585.28 24,333.23 24,428.98 100.39 2015 年 09 7,151.10 是 否 1.生产线建设项目 月 01 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14,481.38 4,288.68 5,284.17 123.21 不适用 是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是 6,977.45 11,258.69 43.31 8,019.19 71.23 不适用 否 4.明之辉项目-支付现金对 否 6,783.00 6,783.00 6,783.00 100.00 2020 年 6 月 17 895.41 是 否 价项目 日 5.明之辉项目-补充标的公 否 4,999.24 4,999.24 4,999.24 100.00 不适用 否 司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6,826.35 51,662.84 43.31 49,514.58 95.84 8,046.51 超募资金投向 1.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6,826.35 51,662.84 43.31 49,514.58 95.84 8,046.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系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公司对国内营销中心投入较少。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新建研发大楼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已陆续新建总部大楼和松山湖生产基地,经公司谨慎 的情况说明 论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公司新建的办公场地可满足研发部门的需求不再需要新建研发大楼。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无 使用进展情况 1、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2、公司将原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计划在上海、济南、沈阳租赁写字楼设立二级营销机构; 上海、济南、沈阳租赁写字楼的装修;全国各服 点变更情况 务中心办公地点装修:统一租用写字楼,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简单装修变更为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 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 1、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2、公司拟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 式调整情况 营销中心集中区域的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 1、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共计 23,365.99 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 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集资金人民币 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入及置换情况 2、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2,764,564.92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774 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4,564.92 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同等金额。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无 管理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73.2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170271103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实际节余资金 130,572.72 元转入基本户。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17027110112 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 1,248.28 元转入基本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之辉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已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 755901466210703 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 428,218.94 元转入基本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剩余 41,512,168.87 元存放在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随着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为 符合公司扩大营销中心的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 推动国内照明业务的发展,公司决定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 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 目”。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375.98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6.24%,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保荐机构 出具了《招商证券关于海洋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原承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变更后的项目 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建 11,258.69 43.31 8,019.19 71.23 -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国内营销中 心扩建项目 11,258.69 43.31 8,019.19 71.23 - - - - 合计 - 1、随着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为符合公司扩大营销中心的发展战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国内照明业务的发展,公司决定变更“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国内营 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的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 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此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