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亚雄: 胡左浩:
张善端: 章永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