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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爱迪:关于出售资产暨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8-17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 爱迪               公告编号:2023-067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0 年年报,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甲方”)存货计提减值约 3.99 亿,大部分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爱迪尔珠宝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或“丙方”)的委托代销商品。通过
公司近两年采取的各项有效措施,部分委托代销商品已经确权,截至目前仍有原
值 2,000 万元的委托代销商品无法确权,回收的可能性极低。为保障上市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运营公司上述无法确权的原值 2,000 万元委托代
销商品(以下简称“标的存货”)按照其账面原值出售给公司现有部分债权人(其
中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认购 1,100 万元、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 900 万元,以下简称“乙方”),用以抵偿其持有对公司的部分债权,同时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与本交易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补充、修订等事
宜。
       2、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交易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樊庆峰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1956268F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


                                           1
                          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
                          有物业租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356%
股东信息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0686%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6.5958%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9,536,483,981.23
                          负债总额(元)                                            1,024,269,051.47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元)                                              8,512,214,929.76
                          营业收入(元)                                              980,207,427.93
                          净利润(元)                                                734,413,764.64


       2、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注册地址
                         6801-01
法定代表人               刘苏华
注册资本                 1,385,210.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012884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
经营范围
                         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5.5664%
                                     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5.5590%
股东信息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6.9429%
                                   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798%
                         深圳市罗湖产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819%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1.77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4,431,903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     负债总额(万元)                                                   2,065,355
据                       净资产(万元)                                                     2,366,548
                         营业收入(万元)                                                    243,550
                         净利润(万元)                                                      150,910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上述交易对方均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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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出售的资产类别:2,000 万元的存货(委托代销商品)。
    2、拟出售的资产权属:该部分委托代销商品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拟出售的资产所在地:深圳
    4、拟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该部分委托代销商品账面原值为 2,000 万元,
均已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现账面净值为 0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甲方、乙方、丙方已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签署了相应《债权认购存
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存货认购安排
    1、各方同意,由乙方认购丙方持有的标的存货,标的存货的价格将按照存
货成本确定。同时,丙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存货抵偿乙方持有的对甲方的标的债权,
丙方将取得乙方对甲方的标的债权。
    2、各方同意,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乙方取得上述金额合计为 2,000 万
元的标的存货。同时,丙方享有乙方对甲方的债权 2,000 万元,乙方仍继续享有
本协议项下除认购价以外对甲方享有的相关债权。
    3、各方确认,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乙方将其在标的债权项下享有的对
甲方的相关权益一并转移至丙方。
    (二)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
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甲方、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乙方提供的
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由甲方、丙方合法获得并如实提供,不存在故
意隐瞒、欺诈或遗漏的情况。
    2、乙方作为债权人,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
协议,乙方签署本协议已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许可或批准,签署
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
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本协议一经签署,将对其构成合法、有
效并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本协议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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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方确认,标的债权的相关担保人等其他第三方(如有)未向乙方偿付
标的债权,亦不存在其他第三方向乙方代偿标的债权的情况,其他任何第三方均
无权基于标的债权向甲方主张或行使任何权利。
    4、乙方保证,乙方就持有的对甲方的债权(包括标的债权)对丙方进行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欺诈或遗漏,乙方没有伪造、变造任
何文件、凭证,没有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三)保密义务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任何一方已采取保密措施或已指定作为保密
信息或其享有所有权的信息(无论是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均构成保密信息,
但保密信息不包括非通过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而由公众所知悉的或成为公众所
知悉的信息。各方应就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按法律或政府、法院要求向
符合法律规定的适当主体披露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事宜或安排不受此条款限制。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
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
支付全面且足额的赔偿金。
    (五)本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及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
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交易对方成
为公司潜在关联人;
    3、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按照部分存货的账面原值出售给公司的部分现有债权人,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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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偿前述债权人持有对公司的部分债权,将对公司本期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不
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3、《债权认购存货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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