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 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审 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付海平 李有光 张孝友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