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3-61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6月26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
圣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
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
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申请重整、预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2019年以来,受宏观环境不佳、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财务成本高企、资金流
动性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陆
续出现债务逾期衍生出诉讼、仲裁等一系列问题,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
力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亦出现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公司作为重庆
地区商品砼和商混外加剂行业的知名上市公司,建材业务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
拥有良好的品牌价值和生产运营能力。并且,公司建材、医药两大业务板块的市
场、人员、业务、资产均保持完整,在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上述两大主营业
务仍维持运转,且毛利率尚可。若公司能依法实现重整,改善债务结构,出清历
史包袱,则公司完全能够有效化解债务危机,优化资产质量,合理控制财务成本,
恢复盈利能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公司职工等相关各方的权益。因此,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仍
有较大的重整价值。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关于支持上市公司通
过重整方式出清风险之规定,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恶化,帮助公司尽快恢
复盈利能力及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挽救公司,公司拟主动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
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
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通过预重整程序提前开始债
权预审、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协助谈判等工作的司法前置性程序。待受理重整
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从而可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
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
鉴于此,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
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
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二、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认为公司现状符合《企业
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的条件,并符合管辖法院相关规则有关提出
预重整申请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
式申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后,还可能会经历法院决
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
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三、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
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
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如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
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
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
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
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公司将按照管辖法院的相关预重整规
则履行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法院按照相关规定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
2、继续经营,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
3、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不得作出使债务人财产和经营
价值发生贬损的行为;
4、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的调查,及时向预重整辅助机构报告对财产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预重整辅助机构的监督;
5、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
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6、停止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经诉讼、仲裁、执
行程序清偿的除外;
7、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
方案;
8、不得对外清偿债务,但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同意为企业继续营业以维持其营
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除外;
9、未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10、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如法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则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
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
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相关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
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强化主营业务,优化业绩表现。如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或重整计划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
执行重整计划的,则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目前,
公司正在与法院、政府各相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各相关事项
正在紧密推进中。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
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极其一致行动人潘呈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
押违约风险及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
法处置,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
月无减持计划。
六、风险提示
1、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
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
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9月27日开市起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
5月4日、6月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