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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二○二

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二○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
总股本919,463,9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919,593.10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分配

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激励对象

将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二、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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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919,463,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
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
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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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0     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417     柯尊洪

    3.    01*****461     柯潇

    4.    01*****258     钟建荣

    5.    01*****750     钟建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30日至登记日:

2023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激励对象

将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
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
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4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

咨询联系人:钟建军

咨询电话:028-87502055

传真电话:028-8751395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二○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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