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并提请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

决选举。

    一、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龚文贤先生、程砚梅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认为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二〇

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三年。

    二、特别说明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届满,鉴于董事会与监

事会换届时间趋近年末,为不影响年度审计及公司运营的连续性与稳

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延期举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

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龚文贤,194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从事医药行业工作 30 余年。曾任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副
主任,康弘制药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市第十五届
人大代表、双流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龚文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4,4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通过成
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4,600,745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1.5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文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同时,龚文贤先生也不存在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龚文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程砚梅,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行政部研发组经理,现任市场准入部准入经理。
    程砚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砚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程砚梅女士也不存在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程砚梅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