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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二〇二三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08-0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康弘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由于新一届高级管理人

员均获聘任,公司就该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二三年度薪酬特拟订

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薪酬总额         专项激励
   姓名             职务
                                  (万元人民币/年 )   (万元人民币)
   柯潇           董事、总裁              216                /

  钟建荣         董事、副总裁             190                /

  殷劲群         董事、副总裁             390               195

  钟建军       副总裁、财务总监           180               120

   倪静             副总裁                360               150

  何晓蓉            副总裁                300               100

  徐燕华            副总裁                300               100

   邓康           董事会秘书              120                38

    其中:柯潇、殷劲群、倪静、何晓蓉、徐燕华、邓康:基本薪酬


                                  1/3
占薪酬总额的 7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 3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 8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 20%。

四、支付方式

   (一)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

   (二)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发放。

五、奖励

   (一)奖励是指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利润指标时,对相关

人员实施的激励。完不成利润指标没有奖励。

   (二)奖励的发放

    1、奖励在任期内累计计算。在任期内上一年度未能完成利润目

标时,应先扣除上年未完成利润指标部分,再计算本年奖励。

    2、奖励由总裁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岗位权重等因素确定分配方

案。

六、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

司代扣代缴;

   (二)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

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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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解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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