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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柏龙: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6-29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柏龙
股票代码:002776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份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7日




                           1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的权益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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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3




                                 3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ST柏龙 指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裁定抵债过户增加其持有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36,004,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6924%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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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              沈春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734309760N

   注册资本                4,716,787,742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经营期限                长期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7%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33%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14.70%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35%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6.61%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27%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6%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ETF:0.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ETF:
                           0.30%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联系电话                0871-65717992

   注: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景峰。1968 年 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翟旭。1969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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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双友。1968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静。1976 年 4 月出生,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鹏。1976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现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春晖。1976 年 3 月出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张永卫。1971 年 1 月出生,工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红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吉利。1978 年 11 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向红。1966 年 12 月出生,法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红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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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是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伟雄、陈娜娜质押式证券
回购纠纷一案。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 01 执恢 196 号之二,云
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陈伟雄持有的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
*ST 柏龙,证券代码 002776)36,004,473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924%,占陈伟雄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110%)交付申请执行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申请
执行人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存在减少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
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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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ST柏龙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ST柏龙股份36,004,47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6924%。

     二、司法相关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被执行人陈伟雄、陈娜娜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
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对借款抵押物予以拍卖,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陈伟雄持有的公司无
限 售 流 通 股 36,004,473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6.6924% , 占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9.9110%)进行了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最终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申请,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1执恢196号之二,法院裁定
将陈伟雄持有的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ST柏龙,证券代码002776)
36,004,47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24%,占陈伟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9110%)
交付申请执行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上述财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申请执
行人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可持该裁定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36,004,473股*ST柏龙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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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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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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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663-2769999
联系人: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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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7日




                                    12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
                     公司                                      东街道新坛村新美
                                                               路南侧大德北路西

股票简称             *ST柏龙                股票代码            002776

                                                               云南省昆明市北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京路155号附1号
                     司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无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无
行股份比例




                                 13 / 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36,004,473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6.6924%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3年6月27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4 / 15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7日




                                  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