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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柏龙: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3-09-01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 柏龙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3 年 8 月 31 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深圳市世凡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凡服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书》

及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世凡服饰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向揭阳中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

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

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

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 、 因 公 司 2022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654,576,295.28 元,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前期违规将 4.7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供应商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
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其中,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前期违规担保事项海口联合农

商银行已将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全部划扣,公司已完全履行了担保责任,该事项影

响已消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

除。

    4、如果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5、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

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

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且因 2022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4,576,295.28 元,公司股票交易

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报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世凡服饰发来的《通知书》,世凡服饰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

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
整,同时向揭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

法院的通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深圳市世凡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4248968C

    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浪静路 7 号浩盛隆时尚产业园 1

栋4层

    法定代表人:黄凤

    (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签署《成品采购合同》,申请人已按订单

要求交付相应货物给被申请人,但公司未按照约定付清货款。公司尚欠申请人货

款 1,345,678.8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向申请人全部清偿该笔债务。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7962596666

    住所地: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

    法定代表人:陈伟雄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5,181,942.87            529,085,844.68

         负债总额              1,233,907,242.11          1,193,639,9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78,747,483.7          -654,576,295.28
         净资产

         营业收入                 34,555,017.17            114,262,107.53

         净利润                  -24,171,188.42          -822,573,558.48

    三、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相关规定,若

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

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

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

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

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

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揭阳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

与审计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且若揭阳中院决定
受理预重整申请,亦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

或者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意见

    根据《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

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

目标的司法程序。预重整是为了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降低重整成本、

提高重整成功率,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

益攸关人就债务风险化解等事项进行协商讨论,提前开展重整阶段相关工作,并

将相关成果延伸至重整程序的制度。

    在法院审查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

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

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

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

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

议审议及法院批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 6 个月

的持股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陈娜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违约风险及被司法拍卖

的风险,若控股股东所质押、被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处
置,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

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

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

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

或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

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

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7.5.10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4,576,295.28 元,公司股票交
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报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世凡服饰有限公司《通知书》

    2、《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