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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11-27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23-065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
15至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春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65,089,183股,占贵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0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共10人,代表股份1,103,5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03%。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3,985,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6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03,5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03%。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逐一审议,
达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连春华先生、宋小沛先生、李海燕女士、袁宗
宣先生、陈泉根先生、乔登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连春华

    获得165,075,4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

    2.宋小沛

    获得165,075,4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

    3.李海燕

    获得165,075,4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

    4.袁宗宣

    获得165,075,4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
    5.陈泉根
    获得165,075,4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

    6.乔登俭

    获得165,075,4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

    根据表决结果,连春华、宋小沛、李海燕、袁宗宣、陈泉根、乔登俭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选举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腾文女士、李彦先生、雷航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张腾文

    获得165,075,48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7%。

    2.李彦

    获得165,075,48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7%。

    3.雷航

    获得165,075,48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7%。

    根据表决结果,张腾文、李彦、雷航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选举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侯春梅女士、黄丹女士、廖礼波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侯春梅

    获得165,075,48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6%。

    2.黄丹

    获得165,075,48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6%。

    3.廖礼波

    获得165,075,48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1,089,8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6%。

    根据表决结果,侯春梅、黄丹、廖礼波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89,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39%;反对 1,099,645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34%;反对 1,099,645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89,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39%;反对 1,099,645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34%;反对 1,099,645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87,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27%;反对 1,101,645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2%;反对 1,101,645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华均、刘思语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
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