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3-08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利信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了万锂(厦门)新能源
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新能源”),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550 万元人民币,
占出资比例 5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为加强加快万锂新能源在新能源领域业务的拓展,公司与关联方泰利信公司
拟同比例追加投资 3,000 万元,万锂新能源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8,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1,530 万元。
3、鉴于胡精沛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同时胡精沛先生、董事尚鹏
先生担任泰利信公司董事,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尚鹏先生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MA78698N32
(4)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5)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1号(原西河区天山东路)
(6)法定代表人:杨建元
(7)注册资本:人民币3,728.6万元
(8)经营范围:锂矿及附属矿产品、盐湖资源开发;锂化工材料、锂电材料及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资产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哈密市鑫沃科技有限合伙企业 1,130 30.3063%
2 厦门万锂新能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0 18.2374%
3 哈密市宏瀚科技有限合伙企业 400 10.7279%
4 成都宝发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0 10.1915%
5 四川泰利兴坤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8.6 8.813%
6 哈密市亨瑞锂业科技有限合伙企业 200 5.3639%
7 成都中勇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 4.2912%
8 王燕燕 153 4.1034%
9 王维芳 123 3.2988%
10 常书平 102 2.7356%
11 朱文 72 1.931%
合计 3,728.60 100.00%
(10)泰利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576.65 9,029.49
负债总额 573.14 2,643.42
净资产 1,587.24 6,386.07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2.81 3,846.29
利润总额 -1,080.72 362.35
净利润 -921.40 362.35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净资产数据口径
为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数据口径为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尚鹏先生担任泰利信公司的
董事,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关联关系,故泰利信公司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经查询,泰利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WPPA23
(4)成立日期:2022年4月29日
(5)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0号三楼C区429单元
(6)法定代表人:胡精沛
(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
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
出口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9)本次增资前后,万锂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550 51% 4,080 51%
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 2,450 49% 3,920 49%
合计 5,000 100% 8,000 100%
(10)万锂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1.94 2,955.24
负债总额 209.07 220.51
净资产 72.87 2,210.13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94.59 -315.41
净利润 -175.13 -223.47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净资产数据口径为归
属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数据口径为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1)经查询,万锂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
丙方: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
(二)增资及价款
1、甲、乙双方同意,对万锂新能源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用于万锂新能源日常经营。
2、甲方以货币出资认购万锂新能源注册资本1,530万元,认购价为1,530万元,乙
方以货币出资认购万锂新能源注册资本人民币1,470万元,认购价为1,470万元。增资
后,万锂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甲方合计持有万锂新
能源51%股权,乙方合计持有万锂新能源49%股权。
(三)费用承担
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
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当该项费用应由各方共
同或公司缴纳时)。
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即构成违约,应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向守约方
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有义务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赔偿。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且经双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关联方泰利信公司本次向万锂新能源增资,将增强万锂新能源的资本实力,
加强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事业项目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生产经
营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泰利信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4,525.0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关联方泰利信公司本次向万锂新能源进行增资,将增
强万锂新能源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事业项目的发展。本次交易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在
新能源事业项目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