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独立董事对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里石”)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公
司在新能源事业项目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借款主要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万锂新能源
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其发展需求,且公司可掌握上述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借款资金风险受控。提供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
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泽艺 向 伟 黄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