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76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3
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1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罗雪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
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5”,投票简称为“永
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
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