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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森美:2023年第一次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
厦 B 座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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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计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603,264,9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600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
代表股份数量 599,858,5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14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
份数量 3,406,3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55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3,406,3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3,406,36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45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26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40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50%;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
比例为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韦香怡、巫兴玥见证,并
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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