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以现
场加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 12 名,实际参会董事 12 名。
会议由董事长季颖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报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及向工商行
政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 的《公 司章 程》全 文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因到龄转岗,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将改任公司督导员,公司对季颖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公司董事兼副行长郭卫东先生因到龄转岗,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及副行长,将改任公司督导员,公司对郭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孙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吴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戚飞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朱建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季忠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王义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提名陈建兴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名孙伟、吴开、戚飞燕、朱建红、季忠明、王义东、陈建兴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计算。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监管机构核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金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裴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杨相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吴敏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名金时江、裴平、杨相宁、吴敏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
举。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
所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伟先生:
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8 年 11 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
作,历任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士信用社副主任、顾山信用社主任,江阴农
商行顾山支行行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江阴农商行副行长、行长、董事长、党
委书记,现任本行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孙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开先生:
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江
阴市澄江信用社员工,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
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申港支行行长,金融同业部
总经理,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行
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截至目前,吴开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吴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戚飞燕女士:
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日报社社会
生活部记者、编辑,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
港支行金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塘桥支行副行长、张
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行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戚飞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2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戚飞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建红女士:
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
处长;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处处长。现任:沙钢集团董
事局财务部部长。现任本行董事,沙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沙钢集团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朱建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江
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建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忠明先生:
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
师、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乐余分局科员,张家港市国家税务
局稽查局综合股股长,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张家港市国家税
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张家港市
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行董事、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季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张
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季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义东先生:
1971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市沙洲宾馆
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家港市酒店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江苏国泰南园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本行董事、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国泰南
园宾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义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苏
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义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建兴先生:
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张家港市经贸委企管科副科
长,张家港市胜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家港市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张家港市暨阳湖开发
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市经贸委副主
任,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
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建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陈建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时江先生:
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1984 年
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先后从事过会计、信贷等工作,历任浙江台州路桥农商银
行行长,浙江台州路桥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行独立董事、浙江农
商善行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长,台州小微金融学院副院长。
截至目前,金时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金时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时江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裴平先生:
195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金融与保
险学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江苏金融租赁独立董事和东吴
证券独立董事等。现任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
保险学会理事、江苏省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保险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上
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数字金融协会常务理事和本行独立
董事等。
截至目前,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裴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裴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杨相宁先生:
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律师,现任本行独
立董事、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苏州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苏州工业园区律师协会监事长,中共苏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委员,中共
苏州市律师行业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副书
记,中共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中共苏州市委法律专家库专家,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苏州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理事长,苏州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专家库专家,苏州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兼任四川大学苏州研究院兼职教授;2019 年 10 月至今,兼任苏州天
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2 年 6 月 30 日至今,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相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相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相宁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吴敏艳女士:
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1998 年毕业于南京审计学
院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并于 2007 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访问学者,副教授,中
国注册会计师(CPA)。1998 年至今分别在常熟理工学院审计处、常熟理工学院
商学院工作,目前任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江
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常熟理工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
撰写论文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二等奖、“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
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截至目前,吴敏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敏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敏艳女士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