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张家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张家港农商银行十九楼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773,794,4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169,649,764 股的 35.664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8,890,8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558 %_;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4,903,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87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表决情况如
          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73,778,943   99.9980%    15,480    0.0020%    0     0.0000% 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2.00                                  746,310,113   96.4481%   27,484,310 3.5519%    0     0.0000% 通过
       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73,787,943   99.9992%     6,480    0.0008%    0     0.0000% 通过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73,787,943   99.9992%     6,480    0.0008%    0     0.0000% 通过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5.00                                  773,110,563   99.9116%    505,780   0.0654% 178,080 0.0230% 通过
       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的表
          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
5.00                                257,960,186    99.7356%      505,780 0.1956% 178,080 0.0688% 通过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6.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孙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371,928           99.0408%          是

  6.02     选举吴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079,848           99.0030%          是

  6.03     选举戚飞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367,488           99.0402%          是

  6.04     选举朱建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367,528           99.0402%          是

  6.05     选举季忠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367,488           99.0402%          是

  6.06     选举王义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367,528           99.0402%          是

  6.07     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66,367,488           99.0402%          是

  7.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金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73,670,725           99.9840%          是

  7.02     选举裴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73,670,726           99.9840%          是

  7.03     选举杨相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73,670,727           99.9840%          是

  7.04     选举吴敏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73,670,728           99.9840%          是

  8.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8.01     选举陈玉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773,670,729           99.9840%          是

  8.02     选举蒋正平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773,670,730           99.9840%          是
  8.03     选举高福兴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766,098,811         99.0055%       是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
           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6.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孙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1,221,551       97.1302%      是

  6.02     选举吴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0,649,271       96.9090%      是

  6.03     选举戚飞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1,217,111       97.1285%      是

  6.04     选举朱建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1,217,151       97.1285%      是

  6.05     选举季忠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1,217,111       97.1285%      是

  6.06     选举王义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1,217,151       97.1285%      是

  6.07     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1,217,111       97.1285%      是

  7.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金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8,520,348       99.9522%      是

  7.02     选举裴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8,520,349       99.9522%      是

  7.03     选举杨相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9.9522%      是
                                                        258,520,350

  7.04     选举吴敏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9.9522%      是
                                                        258,520,351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惠、洪赵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
           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