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9-20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12,9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7%。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4
人 , 可 申 请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212,957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的
0.097%。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形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次预留部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7 人,包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各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
务 ) 人 员以 及 公司 董 事会 认 为需 要 激励 的 其他 员 工 (不 包 括独 立 董事 、 监
事)。
3、本次预留部分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本计划预留部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总数为 42.7626 万股,占本次股票
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169,032,648 股)的 0.25%。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5 元/股。
5、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 除 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 除 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4 50%
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6 50%
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00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09 月 0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09 月 0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
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时因 2022 年度权益分 配事项,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
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的考核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除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
激励资格外,其余 24 名激励对象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 100%。即本次满足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 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95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7%。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解锁条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件类型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公司
告; 解锁条件。
3 、上市 后最近 36 个月 内出现 过未按 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象 满足解锁条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 法规规 定不得参 与上市 公司股 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长率不低于 15%;同时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
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字(2023)第 000366 号审计
报告,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 其中按照营业收入(S1)占比 40%、净利润 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绩考核 (S2)占比 60%的比例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指标 率为 56.75%;同时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
S,即 S=S1+S2。 利润增长率为 130.81%,本
营业收入考核指标 S1=当年实现值/考核指标值 期 限 售 股 份 解 锁 比 例 为
*40%,(注:S1 最大值等于 0.4) 100%。
净利润考核指标 S2=当年实现值/考核指标值
*60%,(注:S2 最大值等于 0.6)
1、S=1;则 10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2、0.9≤S<1;则 9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3、0.8≤S<0.9;则 8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4、S<0.8;则不得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X)
1、95≤X;则 10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
个人业
2、85≤X<95;则 9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激励资格;其余 24 名激励对
绩考核 象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均满
3、75≤X<85;则 8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足本次全比例解锁条件。
4、X<75;则不得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余 24 名
激励对象可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可
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9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7%。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根据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草
案)》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对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以及激
励股份数量进行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 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81 人调整为 8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76 万股调整为 272 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
数由 38.7626 万股调整为 42.7626 万股。
(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08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三)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施的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四)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180.25 万股调整为 234.325 万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 42.7626 万股调整为 55.5914 万股;同意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65 元/股调整为 3.35 元/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四、本次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2 、 本 次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212,957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的
0.097%。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 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预留部分获授
本期可解锁数 剩余未解锁数量
序号 姓 名 职 务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万股)
量(万股)
1 迟娜娜 董事、财务总监 2.60 1.30 1.30
2 其他核心人员(23 人) 39.9914 19.9957 19.9957
合 计
42.5914 21.2957 21.2957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售股份
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2、鉴于激励对象中杨杰、赵述峰、金超因个人原因已在本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内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对其持有本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其余 24
名激励对象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 10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变动数 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股) 比例 (+、-)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101,080,934 46.04% -201,257 100,879,677 45.95%
通股
1 、股权激励限 售
2,899,164 2.87% -212,957 2,686,207 2.66%
股
2、高管锁定股 98,181,770 97.13% 11,700 98,193,470 97.34%
二、无限售条件流
118,459,358 53.96% 201,257 118,660,615 54.05%
通股
合 计 219,540,292 100.00% 0 219,540,292 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案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数量、价格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法律
意见书》;
5、《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