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3-05-2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
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
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
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刘爽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担
保费,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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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大坚 邓瑞平 李定清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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