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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
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安排,不涉及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影响,
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1.7 亿元(含 1.7 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满
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使用期
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4 年 8 月 20 日,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沃特智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4.5 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
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
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
需求分期向重庆沃特智成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 3 年,重庆沃特智成可视其实际
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