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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23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3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
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1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 号东莞铭
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00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2.00                                                                √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4.00                                                                √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中除提案
3 外,其他提案均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2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
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异
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8:30-12:00 和 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 号东莞铭普光磁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5
附件 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6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
 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1.00                                                                √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2.00                                                                √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4.00                                                                √
        的议案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
 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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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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