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拟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望成 饶平根 关天鹉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