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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建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3-06-08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建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7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7.27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
实际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1.8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业绩
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8、2021 年 5 月 21 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746,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成,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
整为 21.54 元/份。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更新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及其摘要。
    9、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28,748,46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749,692.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21.54 元/份调整为 21.34 元/份。
    11、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12、2023 年 5 月 29 日,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32,654,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34 元/份调整为
21.09 元/份。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29 日,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32,654,82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
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
额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完成,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21.34-0.25=21.09 元/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
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34 元/份调整为 21.09 元/份。上述调整
事宜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
于近期实施完成,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
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将本次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34 元/份调整为 21.09 元/份。本次调整方法、调整程序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21.34 元/份调整为 21.09 元/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