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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1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润
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维干、林伟伟、戴芸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