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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产品产业链,进一步挖掘军工、自动化领域的优质投资机会,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创新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石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陕西汇盈润信兴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名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中

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

人,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其他出资人为产

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中,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为产业基金的意向投资人。

    该产业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亿元(暂定金额),主要投

资于军工科技领域,兼顾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投资。公司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3 亿元,占产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3.00%。
    (二)关联关系情况


                                     1
    本次投资的出资方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的全

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和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

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朋先生、周靖哲先生、任朋军

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

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

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

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B0JRGL8E
    3、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4、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001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2号楼901-6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李聪
    7、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产业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2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100%

    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1日,
为长安汇通之全资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登记的股权、创业
投资类基金管理公司。以基金投资为主要业务,以推动陕西省内产业发展、助力
企业改革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坚持“投行化”思维,服务陕西省国有企业资产证
券化、国企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布局,成为长安汇通开展资本运作、参与国资国
企改革、对外投资的重要股权投资平台和资本募集平台。深度挖掘、整合全省优
势资源、优势产业的优质资产项目,将价值发现与资本赋能、参与价值创造、促
进投资标的企业成长结合起来,打造区域内一流基金管理机构。
    11、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底,总资产10,348.24万元,净资产
10,164.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50.63万元,净利润55.51万元。
    12、关联关系的说明:本次交易的出资方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
公司控股股东长安汇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4、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
P1072443。
    (二)有限合伙人: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B0JRPX30
    3、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4、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001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2号楼901-48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陶峰


                                        3
    7、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财务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100%

    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1日,位于
陕西省西安市,为长安汇通之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
    11、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底,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658,898.06
万元,净资产370,932.43万元,归母净资产359,590.0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13,616.45万元,净利润3,638.01万元,归母净利润4,670.40万元。
    12、关联关系的说明:本次交易的出资方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控股股东长安汇通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48243E
    3、成立日期:2009年7月31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6层东侧2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李铁生
    7、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不含中介)。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4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实际控制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A+H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10、关联关系的说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信
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产业基金出资人之一的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石化产
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
GC2600011623。
    (二)有限合伙人: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7LHU724F
    3、成立日期:2022年3月31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B座A2502号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财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1,005,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9、合伙人和出资比例:


                                       5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70%

   2                 西安高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5%

   3      西咸新区两链产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5%

   4                  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95%

   5                 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98%

   6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8%

   7              西安财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50%

   10、关联关系的说明: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有限合伙人: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石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公司名称: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石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C43FG36J
   3、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6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2幢九龙江
集团大厦2608室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20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9、合伙人名称和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99%

   2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


                                       6
    10、关联关系的说明: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石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产业基金出资人之一的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漳州市九龙江
闽台润信石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意向出资人: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2MA7FW33Y32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九楼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刘霞
    7、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

    实际控制人为府谷县人民政府。
    10、关联关系的说明: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参与设立
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意向出资人: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X0WCB12
      3、成立日期:2019年7月5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51号中国人寿(陕西省
分公司)1614室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
有资产投资)。
      9、合伙人和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9.995%

  2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005%

      10、关联关系的说明: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
份,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陕西汇盈润信兴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名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结果为准)
      5、基金规模:该产业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10.00亿元(具
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8
                                                              拟出资规模   拟认缴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方式
                                                                (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基金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
 1                               管理人/执行事务     货币       10,000     10.00%
               限公司
                                     合伙人
         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
 2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0.10%
             理有限公司
         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
 3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5,900     25.90%
               限公司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
 4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3,000     13.00%
           备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
 5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2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
 6       信石化产业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9,500       9.50%
         企业(有限合伙)
         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
 7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5.00%
               限公司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
 8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6,500     16.50%
                伙)
                              合计                             100,000     100.00%
     注:该产业基金尚处于设立募集阶段,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的出资规模和份额比例以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6、其他情况说明:除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产业基金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未在产业基
金中任职。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产业基金将不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五、产业基金合伙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
准)
       1、基金名称:陕西汇盈润信兴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名为准)
       2、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普通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9
    4、有限合伙人: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
石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政府
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府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
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为产业基
金的意向投资人。
    5、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7年,自基金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4年为基金“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基金存续的后3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存续期
可延长1年。
    6、管理费:
    投资期年度管理费率为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的2%,按日计提,按年
支付;退出期年度管理费率为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合计金额
的1.8%,按日计提,按年支付;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7、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军工科技领域,涵盖军工装备、军工电子、军工材料等
领域,兼顾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投资。其中,投资于军工科技领域
的资金不低于合伙企业总可投资金额的60%。
    8、投资策略:
    基金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重点发掘具有核心技术的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转化、军工央企产业链、地方国企混改等领域的项目。
    9、投资方式:
    基金将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和通过SPV等间接方式进行成长性股权投资、并购
重组过程中的股权投资、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等与股权投资相
关的投资,且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权投资不超过本基金认缴规模的20%。
    10、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
做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组建,投委会由7名投委会委员组成,
基金管理人委派4名,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1名委员,


                                  10
公司委派1-2名委员。
    投委会决议须经过三分之二及以上(5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能通过。
    11、投资限制:
    (1)产业基金完成陕西省及西安市招商返投的比例为基金实缴总规模的
35%:合伙企业应按照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返投
认定标准完成其实缴出资1:1.5倍(暂定)的投资任务,合伙企业应按照长安汇通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返投认定标准完成其实缴出资1:1.35倍的投资任务,合伙
企业应按照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返投认定标准完成其
实缴出资1:1.2倍的投资任务;
    (2)合伙企业投资于军工领域的投资资金不低于基金实缴总规模的60%;
    (3)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不得超过基金认缴总规模的20%;
    (4)对单个项目的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25%且不得为被投企业第一大股东。
    12、投资计划:
    自基金备案之日起,合伙企业在首个投资年度完成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合伙企
业总可投资资金(按照认缴总额扣除总管理费和基金运营等费用匡算)的30%,
第二个投资年度完成合伙企业总可投资资金的25%,第三个投资年度完成合伙企
业总可投资资金的25%,第四个投资年度完成合伙企业剩余可投资金的投资。第
一个投资年度是指基金备案完成之日起至次年的同一日,以后的每个投资年度以
此类推,投资年度不是自然年度。
    如遇不可抗力,可与全体合伙人沟通调整投资进度。
    13、出资进度:
    全体合伙人应于提交中基协备案前,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合计实缴1,000万元
(普通合伙人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
照26%合并计算其合计比例),用于合伙企业在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如果在备
案过程中,基金业协会要求增加上述缴付出资金额,各有限合伙人应当予以配合,
且按照合伙企业认缴比例进行补缴。该笔实缴计入基金首次出资的比例中,首次
出资时应扣减相应出资金额。管理人应于合伙企业工商注册完成后的60日内完成
在中基协的备案资料提交。
    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后,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全体合伙人分三期实际


                                  11
缴付出资,每期实际出资额分别为认缴总额的40%(备案前的1,000万实缴包含在
内)、30%、30%;尽管有上述约定,全部资金缴付期限自基金备案完成日起不
超过4年。
    合伙人已缴付的第一期出资投资完成80%后,全体合伙人缴付第二期出资;
全体合伙人已缴付的第二期出资合计投资完成80%后,全体合伙人缴付第三期出
资;三期出资均由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额比例缴付。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前
述规定可以根据投资进度的必要性相应调整。
    14、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1(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持基
金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外代表本基金;拟定基金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
度;依法召集、主持、参加合伙人大会和其他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等。
    普通合伙人1(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义务:包括不限于维护合伙
财产的统一性、完整性、安全性;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定期
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本基金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普通合伙人2(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相关产业政策咨询、国资政策咨询、相关项目协助开发、协助尽职调查、协助
投后管理;依法参加合伙人大会和其他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普通
合伙人对于其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等。
    普通合伙人2(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义务:包括不限于维护
合伙财产的统一性、完整性、安全性;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或政府命令及合伙
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对其他合伙人与本基金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行使表决权;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
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对本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按照协议规定的
方式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被投资企业的情况;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
监督,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程序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以及其
他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期缴付出资;不从事损害本基金利益的


                                  12
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对本基金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
予以保密等。
    15、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采取先回本后分利模式,业绩报酬计提比较基准为8%;超过业绩
报酬计提比较基准的部分,全体出资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到期后,收益率未达门槛收益率,优先分配有限合伙人。
    16、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及退伙: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施行。有限合伙人可依据
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的方式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和实缴出资额,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17、基金退出方式:
    合伙企业对所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的退出方式包括选择转让给第三方(包
括但不限于VC/PE等)、被其他公司或主体收购或兼并、实控人或公司回购、上
市、清算等。
    18、会计核算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合伙企业制定会计制
度和程序。
    19、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无
    20、协议生效、终止及效力:
    协议于经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后于协议文首确定的日期(“生效日”)生效,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
算结束后终止。
    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法律约束力均及于该方之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如
该方存在信托或代持的情形,合伙协议之约束力也应及于该方之受托人或实际权
益持有人等。
    21、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1)出资违约。对于未能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付出资额的有
限合伙人,管理人可向该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若该有限合伙人未能在


                                  13
催缴通知列明的催缴期内履行出资义务(“宽限期”),则管理人有权将其认定
为出资违约合伙人(“出资违约合伙人”)。
    (2)其他违约。对于违反合伙协议中关于出资缴付约定以外的其它约定的
有限合伙人,管理人有权将其认定为其他违约合伙人(“其他违约合伙人”,与
出资违约合伙人一起合称“违约合伙人”)。
    (3)出资违约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承担出资违约金、
赔偿金、投票权限制、丧失收益分配等其中一种或多种违约责任。其他违约合伙
人应当为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就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行为寻求任何其他法律救济。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
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调配适度规模的自有资金参与投资
设立产业基金,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
    利用产业基金平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通过对航空
机电、自动化及其产业链、无人智能装备、以及其他军工品类等相关领域的产业
投资,有助于丰富和补充公司的投资并购项目储备,加快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及投资风
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
施过程,督促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减少产业基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
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14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
生关联交易。

       九、存在风险及对策
    1、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的风险;
    2、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正式
签署合伙协议,暂未完成工商注册,且产业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合伙企业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规政策、行业环境、投资
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
有效退出的风险;
    4、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
存在未能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5、合伙企业运营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
素,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以公司出资额为限。

       十、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共同投资,旨在为拓展公司产品产业链,进一步
挖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投资机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
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出资,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
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

                                      15
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有助于公司
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加快公司产业布局,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合伙企业前12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
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