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4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 9:15分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 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成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3,68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645,080,478股的 64.12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01,403,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5,080,478 股的 62.2253%。 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2,285,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44%。 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12,285,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645,080,478 股的 1.9044%。 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和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17,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0% ;反对 1,0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5% ;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2796%;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041%;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二)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17,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5%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3,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796%;反对 1,0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41%;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 (三)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17,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0% ;反对 1,0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5% ;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2796%;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041%;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四)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17,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5%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3,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796%;反对 1,0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41%;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 (五)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17,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5%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2796%;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041%;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六)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17,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5%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3,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796%;反对 1,0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41%;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082,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01% ;反对 2,6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5%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9,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7872%;反对 2,60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65%;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424,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82% ;反对1,0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7%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关联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特变电工集 团有限公司、王成先生回避了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2796%;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041%;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九)审议并通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082,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01% ;反对 2,6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5%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9,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7872%;反对 2,60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65%;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十)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960,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 ;弃权2,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股东王成先生、余红印先生、隋绍新先生、林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2796%;反对 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041%;弃权2,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