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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

               (现行)                        (加粗为修改部分)

第一百〇九条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人 数 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                                   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

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股东的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

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 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
                                   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

                                   间连续计算。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妹等);                           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女;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直系亲属;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 配偶、父母、子女;

列举情形的人员;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子女;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

                                   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连续出现二次未亲自出席董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
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撤换。
                                   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
                                   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

                                   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其他条款内容不发生变化,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