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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

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

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