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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尔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0-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
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豪尔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
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
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1,216.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占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52%;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679 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75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3.66
                                    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89,379,4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8,583,235.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0,796,164.40 元。
    截止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豪尔
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豪尔
赛会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
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2023年10月25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0,027.49万元(含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64,999.62             64,999.62     不适用
  2     LED 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                        5,552.37              5,592.73     已完成
  3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                    4,200.81              4,180.70     已完成
  4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                            5,326.82              5,254.44     已完成
                  合    计                           80,079.62             80,027.49     -

       截至2023年10月25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余额(含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方式
                                                                       理财收益净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040160001140572       671,456,136.86             1,896.70       活期存款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701013801754390        42,008,100.00         3,462,983.53       活期存款
司北京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040160001150159        55,523,700.00         3,211,012.01       活期存款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7120122000002560          53,268,200.00         4,329,800.20       活期存款
司北京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知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215804                      -       1,160,000.00
                                                                                             存款
(注)
                   合     计                       822,256,136.86        12,165,692.44       -
     注: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购入七天通知存款
116.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25日,该七天通知存款尚未赎回,账号“1101040160001215804”
为七天通知存款临时生成账号。

       三、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系统
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截至2023年10月25日,项目均已达到
预定状态,各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0         现金管理收     节余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25 日累计投入        益净额(注 1) 金(注 2)
        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
 1                                64,999.62           64,999.62               6.76               116.19
        运资金


                                               3
                             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0    现金管理收     节余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25 日累计投入   益净额(注 1) 金(注 2)
        LED 照明研发和测试
 2                            5,552.37           5,592.73         386.66        346.30
        中心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
 3                            4,200.81           4,180.70         300.99        321.10
        展示中心
 4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    5,326.82           5,254.44         360.60        432.98
            合计             80,079.62          80,027.49       1,055.01      1,216.57
    注 1: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
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
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节
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
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
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
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
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这三
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不适用结项)。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
币1,216.5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待支付项目尾款仍由相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募投项目待支
付项目尾款一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无待支付项目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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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
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165,692.44
元(含利息)。由于募投项目结项,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结余募
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
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165,692.44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各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
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5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
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
服务网络升级”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系
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
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佳                黄福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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