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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8-05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6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名(许
翔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经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 情况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后,公司拟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兼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
现性,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更加有效地发挥股权激励效果。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监事会意见: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目前外部客观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
际情况所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目标的相关调整。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
和有效性,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
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
为: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
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前三至五日披露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的议案》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上半年经营情
况等因素后,公司拟对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突出战略目标达成性和业绩可实现性,有效发挥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指导性
作用。因此,公司拟将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预计由 40%-50%调整为 18%-25%。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 2023 年度与海南旅投新大正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50 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监管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
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
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