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0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
阅,基于认真、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3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2、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期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期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31日,并同意
以20.07元/股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
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进行调整。
三、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认
购事宜系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进行,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预留
份额认购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
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健 吴伟 王宏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