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地在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2023-08-29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4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5

第六章       附     则 ....................................................................................................... 6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全时
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
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
价;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
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
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
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临时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
议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因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不受述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在采取传
真、网络、电话等通讯表决方式时,委员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
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至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
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
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董事会秘
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
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