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 对
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
的情况。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 正常
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5%以上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 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唐民琪 曹朝阳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