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
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
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张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承诺主体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
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
2、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股) (%)
1 姚致清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 13,410,739 16.76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2 李亚萍 9,143,688 11.43
总经理
3 王伟 公司副总经理 1,219,159 1.52
4 贺春 公司副总经理 1,211,159 1.51
5 宋霞 公司副总经理 919,159 1.15
6 张冉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44,622 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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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期限
自愿承诺自相关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
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冉先生自愿承诺自 2023 年 10 月 27 日起 6 个月(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限内前述股份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
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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