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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 B   公告编号:2023-11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 9 号世贸广场 A 座 13
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胡翔海先生主
持。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831,337,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72.1312%,全部为 A 股
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830,069,547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152,535,254 股 的
72.0212%。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268,0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1100%。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 共 6 人 , 代 表 股 份 1,268,005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152,535,254 股的 0.1100%。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273,9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63,6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04,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4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158%。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273,8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63,7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04,3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6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236%。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273,9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63,6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04,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4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158%。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37,5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68,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273,9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63,6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04,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4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15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32,4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62,9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22%。

    五、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耀龙律师、陈玉青律师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
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