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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3-

068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监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能力建
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023.63 万元(实际数据以银
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与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412,297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44,318,181 股,每股发行价格 4.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4,999,996.40
元,用于建设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
目。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665,733.97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44,318,181.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476,347,552.97 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6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6 日,公
司及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机械”)连同非公开发行
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以下简称“工
行常州钟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常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常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
                                                       集资金
                                                                      资金
       轻型发动机 及 江苏常柴机械有 限 公
  1                                       100,011.87    54,766.71     54,766.71
       铸造搬迁项目 司
  2    技术中心创 新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9,606.62     8,733.29      7,299.86
      能力建设项目
                  合计                     109,618.49    63,500.00    62,066.57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具体投入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与理财                   待支付      项目节余
             调整后拟投                    已支付募
                            收入净额                     合同尾      金额⑤=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
                            (扣除相关                   款及质      ①+②-③-
               金额①                        额③
                            费用)②                     保金④         ④
 技术中心
 创新能力        7,299.86         316.05      1,256.25     336.04      6,023.63
 建设项目
注 1: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利息与理财收入净额(扣除相关费用)共计 316.05 万
元,包含未到期理财预计收益及预计活期利息收入 31.88 万元(实际数据以银行结算金
额为准)。
注 2: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 2023 年 10 月 26 日,交通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1,327.79 万元,其中 336.04 万元为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各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3
                                                                     年10月26
      开户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日专户余
                                                                        额
 常柴股份有限公
                     工行常州钟楼支行 1105020529001520153               已注销
 司
 江苏常柴机械有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8110501011901761631               已注销
 限公司
 常柴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常州分行 324006010012000226771            1,327.79
 司
                              合计                                     1,327.79
注 1: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
金专户利息与理财净收益)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对应的工行钟楼支行、中
信银行常州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注 2: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包含有 5,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截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尚未到期。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含油电混动平台、产品终端平台两个研发课
题。油电混动平台即非道路机械混合动力系统及冷链动力平台,指用
机械解耦,电-电耦合技术路线,为货运列车的冷链设备提供解决方
案。旨在掌握油电混动平台的最佳节能控制、系统协同运行、通讯监
控、故障预判等专有技术;产品终端平台拟用轻型柴油机配载成功率
覆盖范围 15~80 马力的柴油版舷外机平台,通过打造这个平台,掌握
动力系统减振、降噪、机件耐蚀、船桨优化匹配、多动力系统协同操
控、系统运行数据远程监控等技术。
     目前,两个研发课题均已完成规划的研发目标、取得了相应的研
发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研发课
                研发目标完成情况                          研发成果
 题名称
          目 前 已 完 成 项 目 的 产品样机搭
          建,并且满足最大功率 15kW 的
          自适应充电功能。VCU 控制器能
          根据不同动力电池的电压、SOC
          值等,控制柴油机在最优化的工         取得已授权专利 1 项,已受理专
 油电混
          况运行,达到优化充电效率、节约       利 1 项,已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2
 动平台
          能耗和减少排放的目的。优化改         项,计划申报专利 3 项。
          进了整机振动、噪声,产品整体体
          积小、结构紧凑,完全能够满足铁
          路冷链市场需求,拥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
          已分步完成了 10~20 马力段、          (1)取得了 12 项已授权专利;
          30~60 马力段、70~90 马力(80 马      (2)完成了 1 项 CC12 柴油机相
          力段)的舷外机动力平台的开发,       关的企业标准制修订;
 产品终   部 分 产 品 已 通 过 了 中国船级社   (3)完成了 D25 舷外机总成及动
 端平台   CCS 认证、欧盟 RCD 和 MED 认         力 CC12 柴 油 机 的 中 国 船级社
          证,公司已掌握动力系统减振、降       CCS 认证;
          噪、机件耐蚀、船桨优化匹配、多       (4)完成了 D25 舷外机总成及动
          动力系统协同操控、系统运行数         力 CC12 柴油机的欧盟 RCD 和
       据远程监控等技术。         MED 认证。

    四、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进度的前提
下,坚持节约资金、提高资产利用率的原则,整合现有设备等资源,
采用技术创新的手段完成了部分研发过程,节约了部分资金开支。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
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逐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6,023.63 万元(实际数据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
户,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支付金额 336.04 万元将留存于交通银行募
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将不
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将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
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该
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