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28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3-07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的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A、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三)。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11 月 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常柴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 积投
票提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
1.00 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
5.00 √
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2、上述提案 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全天,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13:30 分前。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视为放弃出席现场
会议资格。
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建江
联系电话:0519-68683155
联系传真:0519-86630954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
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0”,投票简称为“常
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常柴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00 √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
4.00 √
议案
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常州市
5.00 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
协议》的议案
说明:
1、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
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
是 / 否;
2、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
是 / 否;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