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袁学亮先生、
史旭光先生、戴彤女士、何万可先生、任刚先生、梁秀霞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麦志荣先生、陈雅兰女士、郑庆柱先生。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了解他们的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禁
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上述九名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同意将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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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公司子公司存在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该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前期发生但尚未履行
完毕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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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萍
肖 兵
陆垂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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