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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元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21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0,831,53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83
1,5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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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04                      邓志刚
    2                01*****606                      卢春明
    3                00*****532                        刘屹
    4                01*****085                        尹健
    5                01*****551                      尹力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9 日至股权登
记日:2023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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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的情形,
不存在需要进行最低减持价格调整的情形,不存在股权激励等价格调
整的情形。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黄伟兵、雷子昀

    3、咨询电话:027-87180718、传真电话:027-871807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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