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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元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2023-11-03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尹
力光、刘屹、陈志兵八位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享有表决权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邓志刚            20,570,100                   4.28%                            -
 王永业            21,511,300                   4.47%                            -

 张小波            21,250,350                   4.42%                            -

 刘屹              10,059,300                   2.09%                            -

 卢春明            11,015,000                   2.29%                            -

 尹健               8,532,900                   1.77%                            -

 尹力光             6,328,000                   1.32%                            -

 陈志兵              283,047                    0.06%                            -

   合计            99,549,997               20.70%                               -


    注:2022 年 8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洛阳华世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世”)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洛阳华
世代理行使上市公司 99,549,997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0.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及享
有表决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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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邓志刚               20,570,100                  4.28%                       4.28%

 王永业               21,511,300                  4.47%                       4.47%
 张小波               21,250,350                  4.42%                       4.42%

 刘屹                 10,059,300                  2.09%                       2.09%
 卢春明               11,015,000                  2.29%                       2.29%
 尹健                   8,532,900                 1.77%                       1.77%
 尹力光                 6,328,000                 1.32%                       1.32%
 陈志兵                  283,047                  0.06%                       0.06%

   合计               99,549,997                20.70%                       20.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可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比
例最高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尹健、卢春明、邓志刚、
王永业、张小波、尹力光、刘屹、陈志兵八位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 年 8 月,徐军红将其持有的洛阳华世 66%的股权全部转让
给窦宝成。前述股权转让后,窦宝成持有洛阳华世 100%股权。

    2023 年 9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洛阳华世发出《关于解除<表决
权委托协议>的通知》,通知洛阳华世《表决权委托协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解除《表决权委托协
议》,撤销委托给洛阳华世合计 99,549,997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20.70%),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已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如
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例
洛阳华世   9,616,000         2.00%    22.70%      9,616,000      2.00%        2.00%

邓志刚     20,570,100        4.28%      -       20,570,100       4.28%        4.28%
王永业     21,511,300        4.47%      -       21,511,300       4.47%        4.47%

张小波     21,250,350        4.42%      -       21,250,350       4.42%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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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例
刘屹       10,059,300     2.09%          -      10,059,300       2.09%        2.09%

卢春明     11,015,000     2.29%         -       11,015,000       2.29%        2.29%
尹健        8,532,900     1.77%         -        8,532,900       1.77%        1.77%

尹力光      6,328,000     1.32%         -        6,328,000       1.32%        1.32%
陈志兵       283,047      0.06%         -         283,047        0.06%        0.06%


       三、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的 18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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