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尹 力光、刘屹、陈志兵八位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享有表决权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邓志刚 20,570,100 4.28% - 王永业 21,511,300 4.47% - 张小波 21,250,350 4.42% - 刘屹 10,059,300 2.09% - 卢春明 11,015,000 2.29% - 尹健 8,532,900 1.77% - 尹力光 6,328,000 1.32% - 陈志兵 283,047 0.06% - 合计 99,549,997 20.70% - 注:2022 年 8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洛阳华世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世”)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洛阳华 世代理行使上市公司 99,549,997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0.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及享 有表决权如下: 1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邓志刚 20,570,100 4.28% 4.28% 王永业 21,511,300 4.47% 4.47% 张小波 21,250,350 4.42% 4.42% 刘屹 10,059,300 2.09% 2.09% 卢春明 11,015,000 2.29% 2.29% 尹健 8,532,900 1.77% 1.77% 尹力光 6,328,000 1.32% 1.32% 陈志兵 283,047 0.06% 0.06% 合计 99,549,997 20.70% 20.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可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比 例最高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尹健、卢春明、邓志刚、 王永业、张小波、尹力光、刘屹、陈志兵八位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 年 8 月,徐军红将其持有的洛阳华世 66%的股权全部转让 给窦宝成。前述股权转让后,窦宝成持有洛阳华世 100%股权。 2023 年 9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洛阳华世发出《关于解除<表决 权委托协议>的通知》,通知洛阳华世《表决权委托协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解除《表决权委托协 议》,撤销委托给洛阳华世合计 99,549,997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20.70%),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已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如 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例 洛阳华世 9,616,000 2.00% 22.70% 9,616,000 2.00% 2.00% 邓志刚 20,570,100 4.28% - 20,570,100 4.28% 4.28% 王永业 21,511,300 4.47% - 21,511,300 4.47% 4.47% 张小波 21,250,350 4.42% - 21,250,350 4.42% 4.42% 2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例 刘屹 10,059,300 2.09% - 10,059,300 2.09% 2.09% 卢春明 11,015,000 2.29% - 11,015,000 2.29% 2.29% 尹健 8,532,900 1.77% - 8,532,900 1.77% 1.77% 尹力光 6,328,000 1.32% - 6,328,000 1.32% 1.32% 陈志兵 283,047 0.06% - 283,047 0.06% 0.06% 三、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的 18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