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张海鹰、李燕、李春升 2023年5月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