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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23-05-2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聘任。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因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志勇先生、花为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高志勇
先生、花为先生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伏拥军先生、曹志杰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伏拥军先生、曹志杰先生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因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邢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
职工代表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邢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公司高管换届离任情况

    因换届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叶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除此之外,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