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4月20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 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月12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至2023年5月12 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7人,代表股份数 123,797,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8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4名股东,所持股份 121,974,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1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33名,所持股份1,822,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696,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6%;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4702%;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9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3,696,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6%;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4702%;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9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695,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 反对10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4098%;反对10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9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696,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6%;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4702%;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9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696,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6%;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4702%;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9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696,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6%;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4702%;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9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692,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3%;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弃权4,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94.2507%;反对1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29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0.21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