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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公司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507,103,0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25,355,153.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0,395,141.93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
分红金额,纳入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共计
75,750,295.18 元。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507,103,065 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 101,420,61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608,523,678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
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430,4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通过非交易过
户形式过户至“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专用账户,因此参与权益分派股本数发生变化。

    本次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增加3,430,400股,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
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
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0,533,465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转增102,106,693股,派发现金红利25,526,673.25元(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
股后的510,533,4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
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10,533,46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12,640,15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
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
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91,792,026         17.98%           18,358,405     110,150,431   17.98%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418,741,439        82.02%           83,748,288     502,489,727   82.02%
股份

三、总股本        510,533,465        100%             102,106,693    612,640,158   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612,640,158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2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101 室
    咨询联系人:许菲
    咨询电话:010-56161618
    传真电话:010-5616168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