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849万股;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2.0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95%。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7元/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5.0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69人,包括公司(含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1-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不得递延。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2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注: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归
属的比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A B C D
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归属比例 100% 60% 0%
-2-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当期未能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当期限
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
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5月12日至5月2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3-
6、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6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8.5万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7、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1、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47元/股调整为7.425
元/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不得归属,已由
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422万股调整为1,417万股;
3、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425元/股调整为6.146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417万股调整为1,700.4万股;
4、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调整后)不
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总股本496,178,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28,030.93元。
-4-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由7.47元/股调整为7.425元/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9人调整为
161人,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708.5万股。
3、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截止公告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应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由 7.425元 /股 调整 为 6.146 元/股, 限制 性股 票授 予数 量由 1,417万 股调 整 为
1,700.4万股。
4、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调整后)不
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1人调整为160人,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849万股(调整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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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9万股(调整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回避表决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
王东、邱鲁闽、王洪深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8日,截至目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6-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2 年达成归属于上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值为 254,601,689.47
2.5 亿元。 元,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共计
A B C D 161 人,其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
等级 不合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优 良 合格
格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其余 160
分数 80分 70—80 60—70 60分
段 以上 分 分 以下 人均符合归属资格,考核评级均为 B 级(含)
归属
100% 60% 0% 以上,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
比例
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
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对应当期
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7-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由
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1年5月28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849万股。
(三)归属人数:16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14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本次可归属数
获授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占获授数量
(万股) 量(万股)
的比例
1 王东 董事、总裁 72.00 36.00 50%
2 王洪深 董事、高级副总裁 72.00 36.00 50%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邱鲁闽 72.00 36.00 50%
高级副总裁
4 冯长浩 财务总监 12.00 6.00 5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56 人) 1,471.20 735.00 50%
合计 1,699.20 849.00 50%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获授数量包括第二个归属期离职人员已归属部分,已剔除离职人员未归属部分。
(七)具体归属安排
公司董事、总裁王东先生于2023年5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
万股。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王洪深先生于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8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王
东先生和王洪深先生的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
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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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公司将对本次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共计160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158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777万股,第二批2
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72万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
宜。
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9万股(调整后)。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16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董事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9-
公司董事、总裁王东先生于2023年5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
万股。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王洪深先生于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8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王
东先生和王洪深先生的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
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获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且须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归
属涉及的增资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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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
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将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
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849万股(调整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
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2,640,158股增加至621,130,158股,将影响和
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
见;
5、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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