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退:关于公司资产拍卖流拍暨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7-06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退 公告编号:2023-176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公司资产拍卖流拍暨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现将公司资产被法院拍
卖相关事项进展暨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要诉讼事项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案件一:关于文化长城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金融借款纠纷案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被告:文化长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蔡廷祥、吴淡珠
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披露《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主要内容是: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简称“金平法院”](2022)粤 0511 执 704 号
《执行通知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平法院
(2021)粤 0511 民初 2287 号生效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依法立案执行;法院责令公司在
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迟
延履行金,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主要内容是:公司收到金平法院(2022)粤 0511 执恢 311 号《执行通知书》,法院责令公司
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或
迟延履行金,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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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158),主要内容是:公司收到金平法院(2022)粤 0511 执恢 311 号《通知书》,主要内
容是: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被执行人文化长城、潮
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蔡廷祥、吴淡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2022)粤 0511
执恢 31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潮州市
枫溪区蔡陇村蔡尾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权证号:粤(2017)潮州市不动产权
第 0000475 号,面积 16773.37 ㎡]并委托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上
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作出评估。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的评估价
为人民币 92612590.00 元。法院向公司送达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
的深同诚评字(2023C)03QC 第 002 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如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
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法院将在淘宝网对上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进行拍卖、变卖:1、法院在上述评估价 92612590.00 元的
基础上降价 30%,即以 64828813.00 元作为首次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拍
卖;2、若第一次拍卖流拍,则按首次拍卖保留价 64828813.00 元的基础上降价 20%,即以
51863050.40 元作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3、若第二次拍卖
仍然流拍,则按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变卖。请自行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
台,法院不再另行通知。另外,被执行人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应自行清退上述房产
交付法院公开拍卖。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公司资产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诉讼仲裁事项进
展公告》(2023-159),主要内容是:
金平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10 时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平法院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金平法院)进
行公开拍卖活动。
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前述拍卖已流拍。
案件二:关于文化长城与许高镭、许高云、雷凡、彭 辉、李东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文化长城
被告:许高镭、许高云、雷凡、彭辉、李东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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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8 月 30 日、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217、2022-288),就文化长城与许高镭、许高云、雷凡、
彭辉、李东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进行披露。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51 民初 537 号判决:1、驳回原告文化长
城的全部诉讼请求;2、驳回反诉原告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许高镭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 2786307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已由原告文化长城预交),均由原告文
化长城负担;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反诉的案件受理费 3626 元,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负担,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预交反诉受理费 118820 元,可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向法院申请退回多缴纳的受理费 115194 元;许高镭反诉的案件受理费 2150
元,由许高镭负担。本案公告费合计 2660 元,其中文化长城缴交的公告费 1800 元,由文化
长城负担;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缴交的公告费 260 元,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负担;许高镭缴交的公告费 600 元,由许高镭负担。
进展情况:
案件一审判决后,公司、许高镭、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
诉。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粤民初 537 号,主要内容是:
因法院无法对许高云、雷凡、彭辉送达上诉状副本,需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公司在
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应通过邮局向人民法院报社广东记者站缴纳公告费人民币 780 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已通过邮局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公告费 780 元。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后附表格。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
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资产拍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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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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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披露
披露索引
基本情况 (万元) 进展 审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况 日期
文化长城与华安
未来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
司、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御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新余智趣
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朱慧欣、
安卓易(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嘉
兴卓智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新余卓趣
资本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新余创思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 公司于 2021 年
限合伙)、天津钰 2021 年 5 月 17 日披露
裁定:准许原告文化长城撤
美瑞科技中心 0 撤诉 不适用 5 月 17 《关于诉讼事
回起诉。
(有限合伙)、新 日 项的进展公告》
余信公成长新兴 (2021-061)
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普方达源力
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共青城纳
隆德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新余邦得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北京虹
佳龙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御泓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鲁
志宏、李振舟、
陈盛东、张熙及
北京翡翠教育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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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福
和解协议:1、被告文化长城 田区人民法院
确认尚欠原告朱慧欣股权转 《执行裁定书》
公司于 2020 年
让款本金 10964200 元及违约 (2021)粤 0304 执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
朱慧欣与文化长 金 207320.27 元。2、被告文 异 73 号裁定:1、
1125.57 执行中 10 月 16 法院《关于诉讼
城股权转让纠纷 化长城向原告朱慧欣支付担 撤销(2019)粤
日 事项的进展公
保费 16964.2 元;受理费和 0304 执 20015 号
告》(2020-094)
保全费合计 67199.74 元,由 《通知书》;2、
被告自愿负担。 驳回异议人吴祖
才的异议请求。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新余创思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 《执行通知书》:
权转让款 13783864 元及违约 责令公司自本通
金;2、驳回原告新余创思资 知送达之日起五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内履行生效法 公司于 2021 年
新余创思资产管
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律文书确定的义 8 月 25 日披露
理合伙企业(有 2021 年
费 108270 元、保全费 5000 务,并承担迟延 《关于公司涉
限合伙)与文化 1389.22 执行中 8 月 25
元,共计 113270 元(已由原 履行期间的债务 及重大诉讼、仲
长城股权转让纠 日
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4935 利息、申请执行 裁的公告》
纷
元,被告负担 108335 元。(新 费及其他相关费 (2021-089)
余创思负担 4935 元;文化长 用等。逾期不履
城负担 108335 元)。 行,法院将依法
强制执行。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受理费 104503.18
元由文化长城负担。
和解协议:1、被告文化长城
确认尚欠原告天津钰美瑞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转让
款 6763576 元,被告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下同)
《执行通知书》
前支付 100 万元,于 2019 年
(2020)粵 0304 执
5 月 31 日前付清余款
恢 1321 号:责令
5763576 元;2、原告天津钰
你(单位)自本通
美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自
知送达之日起五 2019 年 8 月 9
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3、如
天津钰美瑞科技 日内履行生效法 日披露法《关于
被告文化长城未按期足额归
中心(有限合伙) 律文书确定的义 2019 年 重大诉讼及部
679.89 执行中 还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天
与文化长城股权 务,并承担迟延 8 月9 日 分银行账户、资
津钰美瑞科技中心(有限合
转让纠纷 履行期间的债务 产被冻结的公
伙)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利息、申请执行 告》(2019-047)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费及其他相关费
98840.94 元、保全费 5000 元,
用等。逾期不履
因原告在法庭一审调查终结
行,法院将依法
前降低诉讼请求,法院按规
强制执行。
定收取 30301.5 元和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35301.5 元,
由被告自愿负担,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径付原告;剩
余 68539.44 元退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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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1、文化长城应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
余信公企业支付股权转让款
32393978 元及违约金;2、驳
回新余信公企业的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理费 206594 元、
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211594
元(已由新余信公企业预
交),由新余信公企业负担
1397 元,文化长城负担
210197 元。
广东省深圳市福
二审判决:1、撤销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
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行通知书》
民初 13926 号民事判决第二
(2020)粤 0304 执
项;2、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
27608 号:要求公
民法院(2019)粤 0304 民初
司依法履行生效
新余信公成长新 13926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 公司于 2020 年
法律文书(2019)
兴资产管理合伙 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
粤 03 民终 21776
企业(有限合伙) 3260.32 执行中 日起十日内向新余信公成长 7 月 15 法院《关于诉讼
号确定的义务,
与文化长城股权 新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日 事项的进展公
并承担迟延履行
转让纠纷 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款 告》(2020-078)
期间的债务利
32392978 元及违约金;3、驳
息、申请执行费
回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产管
及其他相关费用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
等。逾期不履行,
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
法院将依法强制
费 206594 元、保全费 5000
执行。
元,共计 211594 元[均已由
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交],
由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1402 元,由文化长城负担
210192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206594 元(已由文化长城预
交),由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负担.10 元,由文化长城负担
206584 元。
《执行通知书》
一审判决:被告文化长城应
(2020)粤 0304 执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33079 号:责令你
向原告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
(单位)自本通知
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
送达之日起五日
让款 20676295 元及违约金。 公司于 2020 年
深圳普方达源力 内履行生效法律
案件受理费 147249 元、保全 2020 年 12 月 4 日披露
投资中心(有限 文书确定的义
2082.85 执行中 费 5000 元,共计 152249 元 12 月 4 法院《关于诉讼
合伙)与文化长 务,并承担迟延
(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 日 事项的进展公
城股权转让纠纷 履行期间的债务
担。 告》(2020-104)
利息、申请执行
费及其他相关费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用等。逾期不履
原判。二审受理费 147249 元
行,法院将依法
由上诉人文化长城负担。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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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书》
一审判决:被告文化长城应
(2020)粤 0304 执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6336 号:责令你
向原告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
(单位)自本通知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
送达之日起五日
共青城纳隆德投 股权转让款 12405578 元及违 公司于 2020 年
内履行生效法律
资管理合伙企业 约金。案件受理费 97429.36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
文书确定的义
(有限合伙)与文 1250.80 执行中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7 月 15 法院《关于诉讼
务,并承担迟延
化长城股权转让 102429.36 元(已由原告预 日 事项的进展公
履行期间的债务
纠纷 交),由被告负担。 告》(2020-078)
利息、申请执行
费及其他相关费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用等。逾期不履
原判。二审受理费 96233.47
行,法院将依法
元由文化长城承担。
强制执行。
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执行通知
一审判决:文化长城应于判 书(2020)粤 0304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余 执 26337 号:要
邦得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求公司依法履行
4479556 元及违约金。一审案 生效法律文书确
公司于 2020 年
新余邦得投资合 件受理费 43425 元、保全费 定的义务,并承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
伙企业(有限合 5000 元,合计 48425 元(新余 担迟延履行期间
452.80 执行中 7 月 15 法院《关于诉讼
伙)与文化长城 邦得公司已预交),由文化长 的债务利息、申
日 事项的进展公
股权转让纠纷 城负担。 请执行费及其他
告》(2020-078)
相关费用等。逾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期不履行,法院
原判。二审受理费 43425 元 将依法强制执行
均由文化长城承担。 (2020)粤 03 民终
8552 号判决结
果。
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执行通知
一审判决:文化长城应于判 书(2020)粤 0304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余 执 27287 号:要
卓趣企业支付股权转让款 求公司依法履行
30631086 元及违约金。案件 生效法律文书确
新余卓趣资本管 公司于 2020 年
受理费 196180.67 元、保全 定的义务,并承
理合伙企业(有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
费 5000 元,合计 201180.67 担迟延履行期间
限合伙)与文化 3083.23 执行中 7 月 15 法院《关于诉讼
元(新余卓趣企业已预交), 的债务利息、申
长城股权转让纠 日 事项的进展公
由文化长城负担。 请执行费及其他
纷 告》(2020-078)
相关费用等。逾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期不履行,法院
原判,二审受理费 194955.43 将依法强制执行
元,由文化长城承担 (2019)粤 03 民终
24199 号判决结
果。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公司于 2022 年
创思兰博(北京)
内向原告创思兰博(北京)科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
科技股份有限公
0 结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 不适用 2 月 11 《关于诉讼事
司与文化长城民
金 3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计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间借贷纠纷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 (2022-017)
2566763 元,其后以 3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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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6%的
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驳回原告创思兰博(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
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
理费 200930 元、保全费 5000
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
负担。
二审裁定:1、撤销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
粤 0304 民初 49465 号民事判
决;2、驳回上诉人创思兰博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起诉。
再审裁定:驳回创思兰博(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
审申请。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内偿还原告广东兴信典当行
有限公司当金 10000000 元及
该款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起
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24%
计算的逾期利息。2、原告广
东兴信典当行有限公司对被
告文化长城提供抵押担保的
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
长城公司 H 幢仓库的房产折
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
广东省汕头市澄
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享有
海区人民法院限 公司于 2022 年
优先受偿权。3、驳回原告广
广东兴信典当行 制消费令(2021) 2022 年 6 月 20 日披露
东兴信典当行有限公司的其
有限公司与文化 1004.10 执行中 粵 0515 执 763 6 月 20 《关于诉讼事
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长城典当纠纷 号:法院决定对 日 项的进展公告》
81950 元,减半收取计 40975
你采取限制消费 (2022-146)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负担。
措施。
原告广东兴信典当行有限公
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40975 元,法院予以退回;被
告文化长城负担的案件受理
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交纳,拒不交
纳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30222.68 元,由上诉人文化
长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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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1、被
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 3117800 元;2、
被申请人以未付股权转让款
人民币 3117800 元为基数按
《执行裁定书》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2021)粤 51 执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36 号之一裁定:
(LPR)上浮 20%的计算标准 公司于 2021 年
深圳市锐金国际 终结法院(2021)
计付从违约之日起计至履约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控股有限公司与 粤 51 执 236 号案
325.18 终结执行 之日止的违约金(从 2020 年 6 11 月 10 《关于公司诉
文化长城股权转 的执行。被执行
月 29 日起暂计至实际清偿完 日 讼进展的公告》
让纠纷 人不履行分期履
毕之日止);3、被申请人向 (2021-126)
行计划的,本案
申请人补偿本案律师费人民
恢复执行原生效
币 60000 元;4、被申请人向
法律文书。
申请人支付本案发生的保全
费人民币 5000 元,保全担保
费人民币 6542.20 元;5、仲
裁费 62408 元,由被申请人
承担。
广东麦贝科技有 公司于 2021 年
限公司与广东联 裁定:准许原告广东麦贝科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
撤回对文化
汛教育科技有限 0 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文化 不适用 5 月 12 《关于诉讼事
长城的起诉
公司买卖合同纠 长城的起诉。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纷 (2021-056)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执行通知书》、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执行裁定书》
内向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2)粤 0305 执
公司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 7436 号:责令你
66961043.70 元及利息、罚 (单位)自本通知
息、复利(截至 2020 年 1 月 送达后立即履行
17 日的利息、罚息、复利总 生效法律文书确
计 660439.41 元,之后只计 定的你方应负担
算罚息和复利。罚息均按照 诉讼费义务,并
年利率 7.917%的标准,以 承担执行费人民
6700 万元为基础,自 2020 年 币 5636.0 元。
1 月 18 日计算至 2020 年 4 月
浙商银行股份有 22 日为 1414504 元;以 裁定冻结、划拨 公司于 2022 年
限公司深圳分行 66986095.84 元为基数,自 被执行人文化长 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
与文化长城、蔡 7066.43 执行中 2020 年 4 月 23 日计算至2020 城、蔡廷祥、吴 6 月 24 《关于诉讼事
廷祥、吴淡珠金 年 7 月 2 日为 1045926 元; 淡珠存款,扣留、 日 项的进展公告》
融借款合同纠纷 以 66961043.7 元为基数,自 提取其等值收入 (2022-153)
2020 年 7 月 3 日起计算至全 或查封、扣押、
部款项付清之日止。复利以 冻结其等值财产
657381.28 元为基数,按照年 (以上述生效法
利率 7.917%的标准,自 2020 律文书确定的款
年 1 月 18 日起计算至全部款 项及利息、执行
项付清之日止);2、被告文 费、执行中实际
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支出的费用为
起十日内向原告浙商银行股 限,暂计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支付律 388035.53 元或
师费 20 万元;3、被告蔡廷 等值外币)。
祥、吴淡珠对被告文化长城
所欠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执行通知书》
第 10 页 / 共 70 页
公司深圳分行的上述全部债 (2022)粤 0305 执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蔡廷 9832 号:责令你
祥、吴淡珠承担保证责任后, (单位)自本通知
可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 送达后立即履行
向被告文化长城追偿;4、原 生效法律文书确
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定的义务,并依
圳分行对被告文化长城抵押 法承担迟延履行
给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责任、申请执行
司深圳分行的位于潮州市枫 费及其他相关费
溪区蔡陇大道长城公司 D 幢 用等。
厂房(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
权证潮房字第 2016038217
号)、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
长城公司 G 幢生产车间(不动
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潮房
字第 2016038183 号)的拍卖、
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拍卖、变卖价款不足以清偿
债务的,由被告文化长城继
续清偿;拍卖、变卖价款清
偿债务后尚有剩余的,退还
被告文化长城。5、驳回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
被告文化长城、蔡廷祥、吴
淡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本案受理费 377588.53
元,由原告负担 189 元,三
被告共同负担 377399.53 元;
保全费 5000 元由三被告共同
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4300
元,由上诉人文化长城负担。
一审判决:文化长城向完美
空间偿还借款本金 4500 万元 《执行通知书》
并支付利息 3764552.24 元, (2021)粤 0304 执
受理费 285622.76 元和保全 20321 号:责令你
费 5000 元由文化长城承担。 (单位)自本通知
送达之日起五日
公司于 2022 年
北京完美空间教 二审裁定:因文化长城未在 内履行生效法律
9 月 2 日披露
育科技有限公司 指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 文书确定的义 2022 年
4905.52 执行中 《关于诉讼事
与文化长城企业 费,按撤回上诉处理。 务,并承担迟延 9 月2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借贷纠纷 履行期间的债务
(2022-221)
再审裁定:驳回公司再审申 利息、申请执行
请。 费及其他相关费
用等。逾期不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行,法院将依法
2022 年 1 月 17 日《民事监督 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通知书》:经审查
第 11 页 / 共 70 页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
以受理。
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出具深
福检民监(2022)2 号不支持
监督申请决定书:法院认为,
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法院
决定不支持文化长城的监督
申请。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陕西恒言数聚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2500 万元;2、被告文化长城 《执行通知书》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2022)粤 0304 执
内向原告陕西恒言数聚信息 25278 号:责令你
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 (单位)立即履行
2097822.22 元;3、被告文化 生效法律文书确
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定的义务,并承
十日内向原告陕西恒言数聚 担迟延履行期间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 的债务利息、申
违约金(以 2500 万元为基数, 请执行费及其他
按照 16%/年的标准自 2020 相关费用等。《执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文化长城 行裁定书》
公司于 2022 年
陕西恒言数聚信 实际清偿之日止);4、被告 (2022)粤 0304 执
2023 年 1 月 11 日披露
息科技有限公司 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异 1221 号裁定:
2738.09 执行中 1 月 11 《关于诉讼事
与文化长城借款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恒言 追加徐标为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合同纠纷 数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2022)粤 0304 执
(2023-020)
律师费 10 万元;5、驳回原 25278 号案件的
告陕西恒言数聚信息科技有 申请执行人。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 《执行裁定书》
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2022)粤 0304 执
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 异 1187 号裁定: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追加广东鑫鼎齐
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天企业管理咨询
178400.22 元、保全费 5000 有限公司为
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 (2022)粤 0304 执
陕西恒言数聚信息科技有限 25278 号案件的
公司负担 298.36 元,被告文 申请执行人。
化长城负担 183101.86 元。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 内向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公司于 2022 年
区御泓投资合伙 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2 年 3 月 25 日披露
企业(有限合伙) 伙)支付股权转让款
9155.42 二审审理中 不适用 3 月 25 《关于诉讼事
与文化长城、蔡 9077.3369 万元及违约金(以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廷祥股权转让纠 9077.3369 万元为基数,按月
(2022-045)
纷 利率 0.2%的标准,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2、被告蔡廷祥
第 12 页 / 共 70 页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支付因被告文化长城迟
延给付股权转让款
9077.3369 万元的违约金(以
9077.3369 万元为基数,按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计算至被告文化
长城实际清偿该款项之日
止);3、被告文化长城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
申请对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的被告文化长城
354.6626 万股股票解除限
售;4、驳回原告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
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
计 780855.79 元,由文化长
城、蔡廷祥共同负担。
一审判决:驳回许高镭的诉
公司于 2021 年
讼请求,受理费 1300 元由许
许高镭与文化长 3 月 5 日披露
高镭承担。 2021 年
城;第三人蔡廷 0 结案 不适用 《关于诉讼事
3 月5 日
祥公司决议纠纷 项的进展公告》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2021-015)
原判。
许高镭、广州商 公司于 2021 年
融投资咨询有限 裁定:准予原告许高镭、广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
公司与文化长城 0 撤诉 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撤 不适用 5 月 12 《关于诉讼事
与公司有关的纠 诉。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纷 (2021-056)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
付业务咨询费 1105715.05 元
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1105715.05 元为本金,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公司于 2022 年
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 月 8 日披露
(一年期),从 2019 年 7 月 3
黄钲淇与联汛教 2022 年 《关于公司诉
118.75 仲裁已裁决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律 不适用
育合作合同纠纷 2 月8 日 讼事项的进展
师费 55000 元;财产保全费
公告》
5000 元;财产保全担保费
(2022-016)
4282 元;本案仲裁费由申请
人承担 17514.5 元,被申请
人承担 17514.5 元。自本裁
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
付清。
茂名市鼎仁科技 裁决: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 公司于 2022 年
2022 年
信息有限公司与 37.77 仲裁已裁决 支付项目管理费 339961 元及 不适用 2 月 8 日披露
2 月8 日
联汛教育合作合 违约金[违约金以 339961 元 《关于公司诉
第 13 页 / 共 70 页
同纠纷 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讼事项的进展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 公告》
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从 (2022-016)
2019 年 8 月 29 日起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2、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0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
产保全费 4301 元、财产保全
担保费 2000 元;4、对申请
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
持;5、本案仲裁费 22896 元,
由申请人承担 11448 元,被
申请人承担 11448 元(该费用
已由申请人预缴,本会不作
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
人)。
裁决: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
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650000 元;2、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以人民币 1650000 元为基数,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期间按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
准利率上浮 20%的标准计 《执行裁定书》
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 (2021)粤 51 执恢
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按同期 20 号之一裁定: 公司于 2021 年
深圳市锐金国际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终结法院(2021) 11 月 10 日披露
2021 年
控股有限公司与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粤 51 执恢 20 号 了《关于公司诉
178.56 终结执行 11 月 10
文化长城股权转 (LPR)上浮 20%的标准计算。 案的执行。被执 讼事项的进展
日
让纠纷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本 行人不履行分期 公告》
案律师费人民币 80000 元;4、 履行计划的,本 (2021-126)
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产生 案恢复执行原生
的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保 效法律文书。
全担保费人民币 3000 元;5、
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 47636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
已预交人民币 47636 元,抵
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
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
民币 47636 元;6、驳回申请
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一审判决:1、确认原告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与被告文化长城于 2019 年 3
限公司潮州分行
月 27 日签订的粤潮 2019 年 公司于 2022 年
与联汛教育、文
借字 0005 号《流动资金借款 2022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化长城、潮州市
5821.78 二审已判决 合同》和 2020 年 3 月 26 日 不适用 11 月 10 《关于诉讼事
长城世家瓷业有
签订的粤潮 2020 年展字0001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限公司、蔡廷祥、
号《展期合同》中约定的被 (2022-262)
吴淡珠金融借款
告文化长城的还款期限于
合同纠纷
2020 年 7 月 21 日到期。2、
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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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付
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潮州分行借款本金
50000000 元、利息(含罚
息)7300486.11 元、复利
511044.63 元(利息、复利计
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止,自
2022 年 3 月 24 日起至清偿借
款之日止按粤潮 2020 年展字
0001 号《展期合同》约定的
罚息利率另计)。3、被告文
化长城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付还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
分行的律师费 70000 元及财
产保全费 5000 元。4、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
分行对被告文化长城提供抵
押的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
大道长城公司办公楼在上述
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
权。5、被告潮州市长城世家
瓷业有限公司、广东联汛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蔡廷祥、
吴淡珠应对被告文化长城上
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
331233 元,由文化长城、潮
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
司、联汛教育、蔡廷祥、吴
淡珠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190.27 元,由联汛教育负担
(已交纳)。
一审判决:1、确认被告文化 《执行通知书》
长城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披 (2021)粤 0115 执
露的编号为 2020-020 的《文 4168 号:责令你
化长城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在收到本通
进展的公告》中所称的落款 知书后立即履行
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的 上述民事判决所
深圳市东方置地 公司于 2021 年
《债务转让协议书》不成立; 确定的义务。文
集团有限公司与 1 月 8 日披露
2、判令被告文化长城、广州 化长城应在中国
文化长城、广州 2021 年 《关于公司诉
202.14 执行中 隽隆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发 证券网、巨潮咨
隽隆贸易有限公 1 月8 日 讼事项的进展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询网、深圳证券
司确认合同效力 公告》
在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或 交易所官方网站
纠纷 (2021-003)
人民日报等媒体上择其一刊 等平台上,择其
载澄清公告和致歉声明,刊 一刊登公告说明
登内容须经法院审核;3、判 情况并赔礼道
令被告文化长城于判决发生 歉,刊登内容须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 经法院审核;并
中国证券网、巨潮资讯网、 履行向申请人深
第 15 页 / 共 70 页
深圳交易所官方网站等平台 圳市东方置地集
上,择其一刊登公告说明情 团有限公司赔偿
况并赔礼道歉,刊登内容须 经济损失、商业
经法院审核;4、判令被告文 信誉损失
化长城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1600000 元的义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 务,并承担迟延
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赔偿 履行期间的债务
经济损失、商业信誉损失 160 利息。文化长城、
万元;5、判令被告文化长城、 广州隽隆贸易有
广州隽隆贸易有限公司于本 限公司应在南方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都中市报、广州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东方置地 日报或人民日报
集团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 等媒体上择其一
失、商业信誉损失 40 万元; 刊载澄清公告和
6、驳回原告深圳市东方置地 致歉声明,刊登
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 内容须经法院审
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 核;并履行向申
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 请人深圳市东方
务,应当加付迟延履行期间 置地集团有限公
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 司赔偿经济损
26800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负 失。商业信誉损
担 21400 元、广州隽隆贸易 失 400000 元的义
有限公司负担 5720 元。 务,并承担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执行通知
书(2021)粤 0115
执 8073 号:责令
你公司在收到本
通知书后立即履
行上述判决所确
定的与广州隽隆
贸易有限公司共
同缴纳诉讼费人
民币 26800 元的
义务。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 10 日内,付还原告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借款本金 26998053.02 元及
中国银行股份有 利息(含罚息、复利,截止至
限公司潮州分行 2020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
公司于 2022 年
与文化长城、蔡 309346.88 元、罚息
2022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廷祥、吴淡珠、 136154.93 元、复利11.46 元;
2762.76 二审已判决 不适用 11 月 10 《关于诉讼事
联汛教育、深圳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0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长城世家商贸有 年 11 月 16 日止以本金 2700
(2022-262)
限公司金融借款 万元为基数,按编号为
合同纠纷 GDK476960120190041-展-
《借款展期协议书》约定的
罚息利率另计,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清偿借款之日止
以本金 26998053.02 元为基
数,按编号为
第 16 页 / 共 70 页
GDK476960120190041-展《借
款展期协议书》约定的罚息
利率另计)。2、被告文化长
城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 10 日内,付还原告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
行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3、被告蔡廷祥、吴淡珠、广
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
对被告文化长城付还原告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
行上述判决第一、二项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受理费 179028 元,由文化长
城、蔡廷祥、吴淡珠、广东
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负
担。文化长城、蔡廷祥、吴
淡珠、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长城世家商贸
有限公司应负担的受理费,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 5 日内向法院交纳。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
行预交的受理费 179028 元于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退回
其指定的账户。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
由联汛教育负担(已交纳)。
一审判决:1、被告广州长城 广东省广州市海
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 珠区人民法院
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网络询价结果
内向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 告知书》(2021)
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 粤 0105 执 30678
金 15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 号:法院于 2022
广州立根小额再
以本金 15000000 元为基数, 年 9 月 27 日通过
贷款股份有限公 公司于 2022 年
自 2019 年 10 月 27 日起,按 网络大数据评估
司与广州长城世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
照年利率 24%的标准,扣除 询价平台就案号
家投资有限公 1518.78 执行中 10 月 11 《关于诉讼事
已支付利息 81 万元计付至实 (2021)粤 0105 执
司、文化长城、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广 30678 号的涉案
蔡廷祥借款合同 (2022-239)
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应 标的物进行网络
纠纷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询价并告知询价
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立根小 结果,询价结果
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的平均值将作为
律师费 50000 元及保全担保 拍卖的参考价,
费 8542 元;3、被告文化长 如有异议须在收
城、被告蔡廷祥对被告广州 到询价报告后伍
第 17 页 / 共 70 页
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的上 日内书面向法院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提出;法院拟在
4、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 网络平台对涉案
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广 相关标的物进行
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名 网络司法拍卖。
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
路 245 号 901-906 号的房产
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
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
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案件受理费 124307 元,
保全费 5000 元,由文化长城
承担。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与广东联 公司于 2020 年
汛教育科技有限 2020 年 9 月 21 日披露
公司、许高云、 0 完结 不适用 不适用 9 月 21 《关于诉讼事
许高镭、林俏云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金融借款合同纠 (2020-090)
纷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新余智
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新余智趣资产管 合伙)的起诉。新余智趣资产
理合伙企业(有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
限合伙)与广州 交的案件受理费 88778 元, 公司于 2022 年
隽隆贸易有限公 予以退回。 6 月 1 日披露
2022 年
司、深圳市东方 0 结案 不适用 《关于诉讼事
6 月1 日
置地集团有限公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项的进展公告》
司、第三人文化 原裁定。 2022-130
长城债权人代位
权纠纷 再审裁定:驳回新余智趣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再审申请。
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 0305
民初 13866 号民事裁定;本
安卓易(北京)科
案指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公司于 2021 年
技有限公司与深
人民法院审理。 2021 年 11 月 17 日披露
圳市东方置地集
0 结案 不适用 11 月 17 《关于公司诉
团有限公司、第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安卓易 日 讼进展的公告》
三人文化长城债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 (2021-127)
权人代位权纠纷
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67882.33 元,由原告安卓易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2019 年 8 月 9
安卓易(北京)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日披露法《关于
技有限公司与文 定书(2019)粤 03 民初 787 号 2019 年 重大诉讼及部
0 撤诉 不适用
化长城股权转让 裁定:准许安卓易(北京)科 8 月9 日 分银行账户、资
纠纷 技有限公司撤诉。 产被冻结的公
告》(2019-047)
广发银行股份有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执行裁定书》 2022 年 公司于 2022 年
4851.61 执行中
限公司潮州分行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2022)粤 51 执恢 8 月 12 8 月 12 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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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化长城、蔡 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广发银 13 号裁定:查封、 日 《关于诉讼事
廷祥、吴淡珠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借 扣押、冻结、划 项的进展公告》
融借款合同纠纷 款本金 23000000 元及应计利 拨被执行人文化 (2022-184)
息;2、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 长城、蔡廷祥、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吴淡珠的财产
日内付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 (以 48374266.67
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借款本金 元及迟延履行期
24000000 元及应计利息;3、 间的债务利息、
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发 申请执行费、执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 行中实际支出费
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用等为限)。
司潮州分行保全申请费 5000
元;4、被告蔡廷祥、吴淡珠 《执行裁定书》
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 (2022)粤 51 执恢
被告文化长城的债务承担连 13 号之一裁定:
带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广 法院(2022)粤 51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 执恢 13 号案终结
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 本次执行程序。
理费 283646 元,减半收取计
141823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 《限制消费令》
蔡廷祥、吴淡珠负担,并于 (2022)粤 51 执恢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 13 号。
法院缴纳。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44
元,由文化长城负担。
一审判决:1、联汛公司于判
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内向麦贝公司支付欠款
6026206 元;2、联汛公司于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日内向麦贝公司支付逾期利 公司于 2022 年
广东麦贝科技有 息;3、驳回麦贝公司的其他 1 月 6 日披露
限公司与文化长 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2022 年 《关于公司诉
608.50 二审已判决 不适用
城、广东联汛教 54749 元,由麦贝公司负担 1 月6 日 讼事项的进展
育科技有限公司 975 元,联汛公司负担 53774 公告》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 (2022-001)
联汛公司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受理费 17152 元
由联汛教育承担。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执行通知书》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2022)粤 0304 执
内向原告天津言必信嘉科技 30047 号:令你
公司于 2022 年
中心(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 (单位)立即履行
天津言必信嘉科 2022 年 9 月 23 日披露
金 1000 万元及利息;2、被 生效法律文书确
技中心与文化长 1009.64 执行中 9 月 23 《关于诉讼事
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 定的义务,并承
城民间借贷纠纷 日 项的进展公告》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言 担迟延履行期间
(2022-226)
必信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的债务利息、申
支付逾期违约金;3、驳回原 请执行费及其他
告天津言必信嘉科技中心 相关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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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
求。本案受理费 91400 元,
保全费 5000 元,由文化长城
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本案二审受理费 91400
元,由上诉人文化长城负担。
一审判决:1、撤销广东省广
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
粤 0106 民初 13647 号民事判
决;2、上诉人许高镭于本判
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内向被上诉人广东联汛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营业执照
正本和副本的原件、税务登
记证书及副本的原件、印鉴 《执行裁定书》
广东联汛教育科 公司于 2022 年
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 (2022)粤 0106 执
技有限公司与许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 8639 号裁定:终
高镭、许高云、 0.02 结案 11 月 15 《关于诉讼事
鉴章)、财务会计报告、财务 结法院(2022)粤
聂雅公司证照返 日 项的进展公告》
会计账簿及原始会计凭证、 0106 执 8639 号案
还纠纷 (2022-264)
银行账户信息、银行 U 盾。3、 件的执行。
驳回被上诉人广东联汛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
由上诉人许高镭负担。二审
案件受理费 300 元,由上诉
人许高镭负担 100 元,由被
上诉人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负担 200 元。
一审判决:1、被告北京翡翠 《执行通知书》、
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 《财产报告令》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 (2023)沪 0109 执
原告上海犇迩网络科技有限 4 号主要内容:申
公司出资款 100 万元;2、被 请执行人上海彝
告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 迩网络科技有限
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公司与被执行人
10 日内返还原告上海犇迩网 北京翡翠教育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100 万元 技集团有限公
上海犇迩网络科
为基数计算的出资款利息; 司、文化长城股 公司于 2023 年
技有限公司北京
3、被告文化长城对被告北京 东出资纠纷一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
翡翠教育科技集
101.41 执行中 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案,虹口区人民 1 月 10 《关于诉讼事
团有限公司、文
上述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 法院作出的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化长城追收抽逃
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13800 (2021)沪 0109 民 (2023-017)
出资纠纷
元、公告费 300 元,由两被 初 452 号判决已
告共同承担公司不服上述判 发生法律效力。
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执行人向法
院申请强制执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行,法院于 2023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27600 年 1 月 3 日立案。
元,由上诉人北京翡翠教育 责令公司立即履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长 行生效法律文书
城各负担 13800 元。 确定的义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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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执行费、迟
延履行金或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新余智趣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 公司于 2021 年
一审裁定驳回新余智趣企业
限合伙)深圳市 12 月 27 日披露
的起诉。 2021 年
东方置地集团有 《关于公司诉
0 结案 不适用 12 月 27
限公司、文化长 讼事项的进展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日
城、广州隽隆贸 公告》
原裁定。
易有限公司第三 (2021-147)
人撤销之诉
一审裁定:不予受理中国银 公司于 2021 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 行潮州分行的破产清算申 8 月 25 日披露
2021 年
限公司潮州分行 请。 《关于公司涉
0 结案 不适用 8 月 25
与文化长城破产 及重大诉讼、仲
日
清算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裁的公告》
原裁定。 (2021-089)
一审判决:1、确认被告文化
长城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
的《文化长城关于深交所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内容“经
与东方置地沟通研究后决定
在收到东方置地的部分股权
转注价款之后办理长城瓷艺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东
方置地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
股权转让款,上述交易未能 《执行裁定书》
如期推进”、“受让方东方 (2023)粤 0305 执
置地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 5651 号裁定:冻
权转让款,依据前述规定, 结、划拨被执行
公司于 2022 年
应当向文化长城承担支付违 人文化长城存
12 月 31 日披露
约金的责任”为虚假记载; 款,扣留、提取
《关于诉讼事
被告文化长城于 2020 年 11 其等值收入或查
深圳市东方置地 项的进展公告》
月 25 日披露的《文化长城关 封、扣押、冻结 2022 年
集团有限公司与 (2022-302)、于
100.52 执行中 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 其等值财产(以 12 月 31
文化长城名誉权 2023 年 6 月 12
告内容“2020 年 8 月 6 日, 上述生效法律文 日
纠纷 日披露《关于公
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东方 书确定的款项及
司诉讼仲裁事
置地签署《补充协议》,双 利息、执行费、
项的进展公告》
方确认 2017 年 4 月已签订 执行中实际支出
(2023-158)
《债务转移协议》,双方的 的费用为限,暂
债权债务关系已归为消灭, 计人民币
东方置地不再承担任何违约 1130721.63 元或
责任及连带担保责任”为误 等值外币)。
导性陈述;2、判令被告文化
长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十日内,在南方都市
报、广州日报或人民日报等
国家级媒体上择其一刊载澄
清公告和致歉声明,澄清公
告应载明“东方置地与文化
长城从未变更过《河南长城
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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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的履行顺序及付
款方式,东方置地没有结欠
文化长城任何股权转让款,
更无需承担该协议项下约定
的违约责任”,刊登内容须
经法院审核;在中国证券网、
巨潮咨询网、深圳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平台上择其一刊登公
告说明情况并赔礼道歉,刊
登内容须经法院审核;3、判
令被告文化长城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向原告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
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商
业信誉损失 100 万元;4、驳
回原告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
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1500 元,由东
方置地负担 6274 元,文化长
城负担 5226 元。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1500
元,由文化长城负担,其已
预交。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2022) 粤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0511 执恢 311 号
起十日内付还原告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之一裁定:拍卖
借款本金 2500 万元、自 2020 被执行人潮州市
年 8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5
长城世家瓷业有
月 18 日止的利息 1223437.5
元、自 2021 年 5 月 19 日起 限公司名下的位 公司于 2022 年
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贷款年 于潮州市枫溪区 5 月 26 日披露
中国光大银行股 利率 9.7875%计算的逾期利 《关于诉讼事
蔡陇村蔡尾片的
份有限公司汕头 息、律师费 31484.44 元。2、 项的进展公告》
分行与文化长 被告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 国有建设用地使 (2022-125)、于
2022 年
城、潮州市长城 限公司对被告文化长城在上 用权及其上盖 2023 年 6 月 12
2634.62 执行中 6 月 12
世家瓷业有限公 述第一项判决项下的债务承 日披露《关于公
物。《通知书》 日
司、蔡廷祥、吴 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中国 司诉讼仲裁事
淡珠金融借款合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2022)粤 0511 执 项的进展公告》
同纠纷 分行在该债权范围内对被告 (2023-158)
恢 311 号:法院
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
司提供的抵押物潮州市枫溪 在执行申请执行 本公告
区蔡陇村蔡尾片的国有建设 人中国光大银行
用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
股份有限公司汕
权。3、被告潮州市长城世家
瓷业有限公司、被告蔡廷祥、 头分行与被执行
被告吴淡珠在其保证范围对 人文化长城、潮
被告文化长城在上述第一项
州市长城世家瓷
判决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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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 业有限公司、蔡
有权向被告文化长城追偿。
廷祥、吴淡珠借
4、驳回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其他 款合同纠纷一案
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 87280 中,依法作出
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中
(2022)粤 0511 执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分行负担 976 元,被告文 恢 311 号之一执
化长城负担 86304 元。原告 行裁定书,拍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潮州市
汕头分行已预交的案件受理
费 87280 元,法院予以退回 长城世家瓷业有
86304 元。被告文化长城应负 限公司名下的位
担的受理费 86304 元,应在
于潮州市枫溪区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交纳;拒不交 蔡陇村蔡尾片的
纳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
本案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
用权及其上盖物
文化长城负担。原告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权证号:粤
行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5000 (2017) 潮 州 市 不
元,法院不予退还,由被告
文化长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 动 产 权 第
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迳行付还 0000475 号,面积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6773.37 ㎡]并
公司汕头分行。被告潮州市
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蔡 委托深圳市同致
廷祥、吴淡珠对被告文化长 诚土地房地产估
城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86304
价顾问有限公司
元、保全费 5000 元,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清 对上述国有建设
偿责任后,有权向文化长城 用地使用权及其
追偿。
上盖物作出评
估。上述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及
其上盖物的评估
价 为 人 民 币
92612590 元。现
向你(司) 送达深
圳市同致诚土地
房地产估价顾问
有限公司出具的
深 同 诚 评 字
(2023C)03QC 第
002 号涉执房地
产处置司法评估
报告。如对上述
第 23 页 / 共 70 页
评估报告有异
议,应在收到本
通知书之日起五
日内向法院提
出;逾期视为无
异议,法院将在
淘宝网对上述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及其上盖物进
行拍卖、变卖:1、
法院在上述评估
价 92612590 元的
基 础 上 降 价
30 % , 即 以
64828813 元作为
首次拍卖保留价
在淘宝网络平台
进行第一次拍
卖;2、若第一次
拍卖流拍,则按
首次拍卖保留价
64828813 元的基
础上降价 20%,
即以 51863050.4
元作为第二次拍
卖保留价在淘宝
网络平台进行第
二次拍卖;3、若
第二次拍卖仍然
流拍,则按第二
次拍卖保留价在
淘宝网络平台进
行变卖。请自行
关注淘宝网司法
拍卖平台,法院
不再另行通知。
另外,被执行人
潮州市长城世家
瓷业有限公司应
第 24 页 / 共 70 页
自行清退上述房
产交付法院公开
拍卖。公司近日
收到法院送达的
《拍卖公告》《拍
卖须知》等法律
文书,主要内容
是:
广东省汕头
市金平区人民法
院将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10 时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10 时止( 延时的
除外)在广 东省
汕头市金平区人
民法院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
上 ( 网 址 :
https://sf.tao
bao.com/0754/0
6,户名:广东省
汕头市金平区人
民法院)进 行公
开拍卖活动。
1 、拍 卖 标
的:被执行人潮
州市长城世家瓷
业有限公司名下
的位于潮州市枫
溪区蔡陇村蔡尾
片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其上
盖物[权证号:
粤 (2017) 潮 州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475 号,面积
16773.37 ㎡]
2、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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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8813 元,保
证 金 : 6482881
元,增价幅度:
324144 元。
3、本次拍卖
活动设置延时出
价功能,在拍卖
活动结束前,每
最后 5 分钟如果
有竞买人出价,
就自动延迟 5 分
钟。
4 、拍 卖 方
式:公开竞价,
价高者得。
5、其他内容
详见《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等
法律文书。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
贷款本金人民币 72500000 元
及利息、罚息、复利
3327203.28 元;2、被告深圳
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蔡
廷祥、吴淡珠对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
上海浦东发展银
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
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罗
理费 420993 元、保全费 5000 公司于 2021 年
深圳分行与文化 湖区人民法院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深圳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
长城、深圳长城 (2022)粤 0303 执
7625.32 终本执行 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蔡 11 月 1 《关于公司诉
世家商贸有限公 16069 号执行裁
廷祥、吴淡珠负担。原告已 日 讼进展的公告》
司、蔡廷祥、吴 定书裁定:终结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420993 (2021-119)
淡珠金融借款合 本次执行程序。
元、保全费 5000 元,待本判
同纠纷
决生效后由法院予以退回。
被告文化长城、深圳长城世
家商贸有限公司、蔡廷祥、
吴淡珠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七日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
理费 420993 元、保全费 5000
元,拒不缴纳的,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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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
678 元,由上诉人蔡廷祥负
担。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御泓投资合伙 一审驳回原告宁波梅山保税 公司于 2021 年
企业(有限合伙) 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 12 月 9 日披露
2021 年
与第三人文化长 限合伙)的诉讼请求。案件受 《关于公司诉
0 结案 不适用 12 月 9
城、深圳市东方 理费 497693.26 元、保全费 讼进展、涉及重
日
置地集团有限公 5000 元,合计 502693.26 元, 大诉讼的公告》
司债权人代位权 由御泓投资企业负担。 (2021-137)
纠纷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
服,提起上诉,二审裁定:1、
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2020)粤 0304 民初
39843 号民事裁定;2、本案
指令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关于诉讼事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项的进展公告》
瑞元资本管理有 一 审 已 判 内向原告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2022 年
(2022-110)、于
限公司与文化长 3664.97 决,公司已 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不适用 5 月 17
2023 年 6 月 12
城股权转让纠纷 提起上诉。 33927036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日
日披露《关于公
金(以 33927036 元为基数,
司诉讼仲裁事
按照 2.4%/年的标准,自
项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6 月 26 日计至实际清
(2023-158)
偿之日;2、被告文化长城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原告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支付违约金 24869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本案原告预交案件受
理费 235744.14 元,由被告
负担。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京翡
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
公司于 2022 年
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9 月 2 日披露
300 元,由原告北京翡翠教育
《关于诉讼事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北京翡翠教育科 项的进展公告》
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2022-221)、于
0.045 二审已判决 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不适用
与文化长城网络 9 月2 日 2023 年 6 月 12
(2023)京 04 民终 354 号《民
侵权责任纠纷 日披露《关于公
事调解书》:本案审理过程
司诉讼仲裁事
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
项的进展公告》
议:1、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2023-158)
份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送达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在《中
第 27 页 / 共 70 页
国证券报》或者《证券日报》
向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进行赔礼道歉(致歉
内容为双方和解协议中的致
歉声明模板),如逾期不履
行,人民法院将依据北京翡
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
申请,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
纸上按上述致歉声明模板内
容进行刊登,费用由广东文
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
担;2、一审案件受理费 3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300 元
减半后收取 150 元,均由广
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负担(于本调解书送达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
给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
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
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清偿贷
款本金 22678172.18 元及利
息、罚息、复利(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利息 16333.34
元、罚息 1418318.26 元、复
利 987.98 元;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的罚息,以本金
22678172.18 元为基数,按全
平安银行股份有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限公司广州分行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与文化长城、深 加 15 基点按月浮动,再上浮 公司于 2023 年
圳长城世家商贸 50%计算,复利以 16333.34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
有限公司、广东 4784.68 二审已判决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 不适用 1 月 10 《关于诉讼事
联汛教育科技有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限公司、蔡廷祥、 款市场报价利率加 15 基点按 (2023-017)
吴淡珠金融借款 月浮动,再上浮 50%计算);
合同纠纷 2、被告文化长城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清偿贷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
止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利
息 30329.16 元、罚息
1410759.38 元、复利 1953.49
元;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
的罚息,以本金 2200 万元为
基数,按年利率 4.35%上浮
50%计算;复利以 30329.16
第 28 页 / 共 70 页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35%
上浮 50%计算);3、被告广
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
司、蔡廷祥、吴淡珠对被告
文化长城的上述债务,向原
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文化
长城追偿;四、驳回原告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
理费、保全费合计 290083 元
由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负担
100 元;文化长城、深圳长城
世家商贸、广东联汛教育、
蔡廷祥、吴淡珠共同负担
289983 元。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
由上诉人广东联汛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 2021 年
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
文化长城与蔡廷 裁定:准许原告文化长城撤
0 撤诉 不适用 10 月 9 法院《关于公司
祥证照返还纠纷 诉。
日 诉讼进展的公
告》(2021-108)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执行通知书》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2022)粤 0304 执
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34350 号,责令你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立即履行
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申请 生效法律文书确
对原告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 定的义务,并承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被 担迟延履行期间
告文化长城 2769776 股股票 的债务利息、申
公司于 2023 年
解除限售;2、驳回原告嘉兴 请执行费及其他
1 月 6 日披露
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相关费用等。《通
《关于诉讼事
嘉兴卓智股权投 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 知书》(2023)粤
项的进展公告》
资合伙企业(有 件受理费 127311.10 元,由 0304 执异 148 号,
2023 年 (2023-014)、于
限合伙)与文化 8.59 执行中 原告负担 44695.66 元,由被 嘉兴卓智股权投
1 月6 日 2023 年 6 月 12
长城股权转让纠 告负担 82615.44 元。保全费 资合伙企业向法
日披露《关于公
纷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1756 元, 院提出书面异
司诉讼仲裁事
被告负担 3244 元。原告已预 议。《执行裁定
项的进展公告》
交的 82615.44 元、3244 元, 书》(2022)粤
(2023-158)
由法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 0304 执 34350 号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之一裁定:对申
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请执行人嘉兴卓
82615.44 元、保全费 3244 元, 智股权投资合伙
拒不缴纳的,法院依法强制 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 持有的被执行人
文化长城
二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文 2769776 股股票
第 29 页 / 共 70 页
化长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解除限售。《执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 行裁定书》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23)粤 0304 执
异 148 号裁定:
再审裁定:驳回文化长城的 撤销(2022)粤
再审申请。 0304 执 34350 号
《告知书》。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出具《限期
履行通知及拒执
犯罪风险告知
书》(2022)粤
0304 执 34350 号,
现法院责令你在
收到本通知书之
日起十五日内按
照判决书履行义
务,逾期法院将
对你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的,法
院将将本案移送
公安机关追究你
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的刑事责
任。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
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 1702
民初 7350 号裁定:被告文化
长城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
立,本案移送潮州市枫溪区
人民法院处理。 公司于 2022 年
许高镭与文化长
1 月 28 日披露
城、中兴财光华 2022 年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司诉
会计师事务所 0 结案 不适用 1 月 28
民事裁定书(2020)粤 17 民辖 讼进展及新增
(特殊普通合伙) 日
终 76 号裁定:驳回上诉,维 诉讼事项的公
名誉权纠纷
持原裁定。 告》(2022-013)
潮州市枫溪区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粤5191 民初41
号裁定:准许原告许高镭撤
诉;
广东省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1)粤 0192 民初 14317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许高
许高镭与文化长 公司于 2022 年
镭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
城、中兴财光华 1 月 28 日披露
理费 250 元,由许高镭承担。 2022 年
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诉
0 结案 不适用 1 月 28
(特殊普通合伙) 讼进展及新增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
网络侵权责任纠 诉讼事项的公
民事判决书(2021)粤 01 民终
纷 告》(2022-013)
26202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二审受理费 500 元,
由许高镭负担。
第 30 页 / 共 70 页
一审判决:驳回许高镭的诉 公司于 2021 年
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100 3 月 5 日披露
许高镭与文化长
元,由许高镭负担。 2021 年 《关于公司诉
城决议效力确认 0 结案 不适用
3 月5 日 讼事项的进展
纠纷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公告》
原判决。 (2021-015)
民事调解书:原告深圳长城
世家商贸有限公司确认于 公司于 2021 年
深圳长城世家商
2021 年 11 月 27 日前向被告 11 月 22 日披露
贸有限公司与庄 2021 年
庄雪彬支付调解款 41000 元, 《关于公司诉
雪彬、第三人文 4.1 已调解结案 不适用 11 月 22
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原告 讼进展及新增
化长城劳动争议 日
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的公
纠纷
如逾期支付,则应加倍支付 告》(2021-128)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一审判决:深圳长城世家商
《执行裁定书》
贸支付汪珂工资 24894.12
(2021)粤 0304 执
元;支付工资差额 2150 元;
30392 号裁定: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公司于 2021 年
(2021)粤 0304 民
深圳长城世家商 偿金 31436.95 元;驳回深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
初 8419 号和深圳
贸有限公司与汪 5.85 结案 长城世家商贸的其他诉讼请 11 月 25 《关于公司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
珂劳动合同纠纷 求。一审受理费 10 元由原告 日 讼进展的公告》
(2021)粤 03 民终
深圳长城世家商贸负担。 (2021-129)
20446 号民事判
决书执行完毕,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本案予以结案。
原判。
文化长城与安卓
易(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嘉兴卓
智股权投资合伙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文化长
企业(有限合 城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
伙)、新余卓趣资 理费 5911060.86 元、保全费
本管理合伙企业 5000 元,由原告文化长城负
(有限合伙)、新 担。
余创思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裁定书裁定:1、对嘉兴卓智 公司于 2022 年
一 审 已 判
合伙)、天津绡关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2 月 15 日披露
决,上诉中
悦科技中心(有 伙)的反诉,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诉讼事
(文化长城、
限合伙)、新余信 2、驳回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 项的进展公告》
嘉兴卓智、 2022 年
公成长新兴资产 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创 (2022-287)、于
0 普方达、虹 不适用 12 月 15
管理合伙企业 思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23 年 6 月 12
佳龙不服一 日
(有限合伙)、深 合伙)、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 日披露《关于公
审判决/ 裁
圳普方达源力投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司诉讼仲裁事
定,均提起
资中心(有限合 伙)、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 项的进展公告》
上诉)
伙)、共青城纳隆 心(有限合伙)、新余邦得投 (2023-158)
德投资管理合伙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
企业(有限合 京虹佳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伙)、新余邦得投 的反诉。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北京虹 反诉二审裁定如下:驳回上
佳龙文化传播有 诉,维持原裁定。
限公司、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御泓
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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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鲁
志宏、李振舟、
陈盛东、张熙及
第三人北京翡翠
教育集团有限公
司、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御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股权转让
纠纷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1)粤 51 民初 537
号判决:1、驳回原告文化长
城的全部诉讼请求;2、驳回
反诉原告广州商融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许高镭的全部反
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
2786307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已由原告文化长城预
交),均由原告文化长城负 公司于 2022 年
担;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 12 月 19 日披露
文化长城与许高 一 审 已 判 公司反诉的案件受理费 3626 《关于诉讼事
镭、许高云、雷 决,公司已 元,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 项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凡、彭辉、李东 提起上诉, 限公司负担,广州商融投资 (2022-288)、于
0 不适用 12 月 19
英、广州商融投 许高镭、广 咨询有限公司已预交反诉受 2023 年 6 月 12
日
资咨询有限公司 州商融均提 理费 118820 元,可于本判决 日披露《关于公
股权转让纠纷 起上诉。 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向法院 司诉讼仲裁事
申请退回多缴纳的受理费 项的进展公告》
115194 元;许高镭反诉的案 (2023-158)
件受理费 2150 元,由许高镭
负担。本案公告费合计 2660
元,其中文化长城缴交的公
告费 1800 元,由文化长城负
担;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缴交的公告费 260 元,
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负担;许高镭缴交的公告
费 600 元,由许高镭负担。
潘科学、晏廷杰、
司红旺、支才华、 公司于 2022 年
张盼、杨兵、周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潘科学、 2022 年 9 月 30 日披露
建图、孙宇、孙 0 结案 汪金毅等 10 名投资者的全部 不适用 9 月 30 《关于诉讼事
文娟与文化长城 诉讼请求。 日 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虚假陈述责 (2022-233)
任纠纷九案
广州银行股份有 一审判决:1、本判决发生法 《执行通知书》
限公司纸行支行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 (2022)粤 0104 执
公司于 2022 年
与文化长城、广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4512 号:责令你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
东联汛教育科技 向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方履行下列义
1919.95 执行中 12 月 13 《关于诉讼事
有限公司、许高 司纸行支行偿还贷款本金 务:你方在收到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镭、林俏云、新 18357808.52 元及罚息(暂计 本通知书后,立
(2022-286)
疆联汛展望教育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的罚息 即履行生效法律
科技有限公司金 700574.97 元;2、被告广东 文书所确定的全
第 32 页 / 共 70 页
融借款合同纠纷 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履 部义务,并承担
行上述判项所确定的给付义 迟延履行期间的
务时,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 债务利息(或迟
限公司纸行支行有权就《应 延履行金)及本
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 案执行费。
号:GZBDHX2019YSZKZY001)
项下被告广东联汛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享有的 50310000 元
应收账款(中国人民银行征
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初始登记的登记证明编号为
06510668000771174148)优
先受偿;3、被告广东联汛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
判项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时,
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纸行支行有权就《应收账款
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GZBDHX2019YSZKZY002)项下
被告新疆联汛展望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享有的 108620000
元应收账款(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初始登记的登记证明编号
为 06510792000771191073)
优先受偿;4、被告文化长城、
许高镭、林俏云、新疆联汛
展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被
告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被告文化长城、许高
镭、林俏云、新疆联汛展望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承担保
证责任后,有权依法向被告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追偿;5、驳回原告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纸行支行的其
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
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
理费 136214.47 元,由原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行
支行负担 76.47 元;由被告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许高镭、林俏云、文化
长城、新疆联汛展望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3613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
被告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许高镭、林俏云、文
化长城、新疆联汛展望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第 33 页 / 共 70 页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二审受理费 50 元,由
上诉人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新疆联汛展望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许高镭负担。
一审判决:1、原告深圳长城
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应支付被
告单佳琼 2020 年 7 月至 10
月工资差额(含补
助)30179.12 元;2、原告深 公司于 2021 年
深圳长城世家商
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应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
贸有限公司与单
8.31 二审审理中 支付被告单佳琼解除劳动合 不适用 11 月 25 《关于诉讼事
佳琼劳动争议纠
同经济补偿 49279.34 元;3、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纷
原告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 (2021-129)
公司应支付被告单佳琼律师
费 3683.22 元;4、驳回原告
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04
民初 50239 号判决:驳回原
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景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
讼请求。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民终
15974 号裁定:本案按上诉人
公司于 2022 年
宁波梅山保税港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景投资
3 月 11 日披露
区御景投资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 2022 年
《关于公司诉
企业(有限合伙) 0 结案 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 不适用 3 月 11
讼事项的进展
与文化长城股权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 日
公告》
转让纠纷 效力。
(2022-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 0304
民初 38468 号之一裁定:本
案按撤诉处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04
民初 5782 号之一裁定:准许
原告撤回起诉。
一审判决:1、被告深圳长城
世家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
公司于 2021 年
徐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12 月 9 日披露
徐宁与深圳长城 偿 89007.38 元;2、被告深 2021 年
《关于公司诉
世家商贸有限公 9.13 一审已判决 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支 不适用 12 月 9
讼进展、涉及重
司劳动争议纠纷 付原告徐宁律师费 2301.35 日
大诉讼的公告》
元;3、被告深圳长城世家商
(2021-137)
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徐宁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驳
第 34 页 / 共 70 页
回原告徐宁的其他诉讼请
求;5、驳回被告深圳长城世
家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
求。本案受理费 5 元,由原
告徐宁负担,本案受理费 5
元,由被告深圳长城世家商
贸有限公司负担。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22)粤03 审前调1646
号裁定:准许徐宁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调解书达成协议:被告
(原告)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原告
(被告)徐姗 80000 元,上述
款项付至原告个人银行;以
公司于 2021 年
上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则原
徐姗与深圳长城 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
告(被告)徐姗有权按照仲裁
世家商贸有限公 8 一审已判决 不适用 10 月 9 《关于公司诉
裁决总金额 190363.04 元向
司劳动争议纠纷 日 讼进展的公告》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
(2021-108)
告(被告)徐姗与被告(原告)
深圳长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
就本次劳动争议所产生的权
利义务已全部结清,双方不
得再以任何形式向对方主张
权利。
新余智趣资产管 公司于 2021 年
理合伙企业(有 11 月 22 日披露
一审裁定:本案按新余智趣 2021 年
限合伙)与广东 《关于公司诉
0 结案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不适用 11 月 22
隽隆贸易有限公 讼事项的进展
伙)撤回起诉处理。 日
司、文化长城债 公告》
权人撤销权纠纷 (2021-128)
公司于 2021 年
文化长城、广东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
12 月 27 日披露
联汛教育科技有 书(2021)粤 7101 行初 3531 2021 年
《关于公司诉
限公司与广州市 0 结案 号裁定:驳回本案以文化长 不适用 12 月 27
讼事项的进展
天河区行政审批 城、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 日
公告》
局工商登记纠纷 公司名义提出的起诉。
(2021-147)
公司于 2021 年
文化长城、广东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
12 月 27 日披露
联汛教育科技有 书(2021)粤 7101 行初 3532 2021 年
《关于公司诉
限公司与广州市 0 结案 号裁定:驳回本案以文化长 不适用 12 月 27
讼事项的进展
天河区行政审批 城、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 日
公告》
局工商登记纠纷 公司名义提出的起诉。
(2021-147)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公司于 2022 年
新余邦得投资合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10 月 27 日披露
2022 年
伙企业(有限合 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关于诉讼事
0.85 二审已裁决 不适用 10 月 27
伙)与文化长城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 项的进展公告》
日
股权转让纠纷 请,申请对原告新余邦得投 (2022-254)、于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023 年 6 月 12
第 35 页 / 共 70 页
的被告文化长城 175022 股 日披露《关于公
(占原告持有被告股份的 司诉讼仲裁事
25%)股票解除限售;2、被 项的进展公告》
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 (2023-158)
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对原告
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被告文化长
城 224027 股(占原告持有被
告股份的 32%)股票解除限
售;3、驳回原告新余邦得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
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
费 12780 元[原告新余邦得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预
交],由原告新余邦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4260
元,被告文化长城负担 8520
元。原告新余邦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的
8520 元由法院予以退回。被
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案
件受理费 8520 元,拒不缴纳
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文
化长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卓建生赔偿
120817.38 元;2、被告蔡廷
祥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
告文化长城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3、被告蔡雪凯对
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文
罗轲与文化长 公司于 2022 年
化长城的债务在 20%责任范
城、蔡廷祥、蔡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雪凯、吴淡珠证 0 结案 不适用 10 月 11 《关于诉讼事
被告吴淡珠对本判决第一项
券虚假陈述责任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确定的被告文化长城的债务
纠纷 (2022-239)
在 1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罗轲
的全部诉讼请求;6、驳回原
告卓建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2766.35 元,由
原告罗轲、卓建生负担 50 元,
由被告文化长城、蔡廷祥共
同负担 2716.35 元
卓建生与文化长 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于本 《执行通知书》 2022 年 公司于 2022 年
12.35 执行中
城、蔡廷祥、蔡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2023)粤 01 执 10 月 11 10 月 11 日披露
第 36 页 / 共 70 页
雪凯、吴淡珠证 日内向原告卓建生赔偿 1238 号:责令你 日 《关于诉讼事
券虚假陈述责任 120817.38 元;2、被告蔡廷 们在收到本通知 项的进展公告》
纠纷 祥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 后立即履行如下 (2022-239)、于
告文化长城的债务承担连带 义务:1、被执行 2023 年 6 月 12
清偿责任;3、被告蔡雪凯对 人文化长城向申 日披露《关于公
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文 请执行人卓建生 司诉讼仲裁事
化长城的债务在 20%责任范 支付款项 项的进展公告》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120817.38 元(暂 (2023-158)
被告吴淡珠对本判决第一项 计);2、被执行
确定的被告文化长城的债务 人蔡廷祥对上述
在 1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判决第一项确定
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罗轲 的被执行人文化
的全部诉讼请求;6、驳回原 长城的债务承担
告卓建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 2766.35 元,由 3、被执行人蔡雪
原告罗轲、卓建生负担 50 元, 凯对上述判决第
由被告文化长城、蔡廷祥共 一项确定的被执
同负担 2716.35 元。 行人文化长城的
债务在 20%责任
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4、被
执行人吴淡珠对
上述判决第一项
确定的被执行人
文化长城的债务
在 10%责任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5、交纳执
行费 1712.00 元
(暂计)。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3)粤 01 执
2479 号:责令你
(单位)在收到本
通知书后立即履
行如下义务:向
申请执行人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
支付款项
2716.35 元(暂
计);交纳执行费
50 元(暂计)。
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于本 广州市中级人民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法院《执行通知
日内向原告陈艳芳、陈治辉 书》(2023)粤
陈艳芳与文化长 公司于 2023 年
赔偿 118182.14 元;2、被告 01 执 2756、2757
城、蔡廷祥、许 2023 年 1 月 11 日披露
蔡廷祥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 号:广东文化长
高镭、任峰证券 9.34 再审中 1 月 11 《关于诉讼事
的被告文化长城的债务承担 城集团股份有限
虚假陈述责任纠 日 项的进展公告》
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许高 公司、蔡廷祥:
纷 (2023-020)
镭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 广州市中级人民
告文化长城的债务在 25%责 法院作出的
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 (2022)粤 01 民初
第 37 页 / 共 70 页
任;4、被告任锋对本判决第 56、57 号民事判
一项确定的被告文化长城的 决书已经发生法
债务在 20%责任范围内承担 律效力。因你(单
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 位)至今未履行
陈艳芳、陈治辉的其他诉讼 上述法律文书确
请求。案件受理费 4794.09 定的缴纳一审受
元,由原告陈艳芳、陈治辉 理费义务,本院
负担 2239.09 元,由被告文 决定立案强制执
化长城、蔡廷祥共同负担 行。依照《中华
2555 元。 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
四十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在
收到本通知后立
即履行如下义
务:
缴纳 2083.00 元、
472.00 元;缴纳
执行费 100 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结案通知
书》(2023)粤
01 执 2757 号:广
东文化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蔡廷祥:
执行过程中,本
院依法扣划蔡廷
祥银行存款 522
元(含执行费 50
元)至本院代管
款账户并已上缴
国库。因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案
件受理费事项本
院已全部执行完
毕,现将结案通
知书送达给你
方,依照《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案件立案、结
案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十五条的
规定,本案作执
行完毕处理。
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执行
通知书》(2023)
粤 01 执 3320 号:
蔡廷祥、许高镭、
任锋、广东文化
第 38 页 / 共 70 页
长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
陈艳芳与你 (单
位) 证券纠纷一
案,广东省
(2022)粤 01 民
初 56 号民事判
决书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因你(单
位)至今未履行
上述法律文书确
定的义务,根据
申请执行人的申
请,本院决定立
案强制执行。依
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
七条的规定,责
令你(单位)在收
到本通知后立即
履行如下义务:
向申请执行人陈
艳芳支付款项
91307.1 元(暂
计);交纳执行费
1270 元(暂计)。
逾期履行金钱义
务的,需要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执行
裁定书》(2023)
粤 01 执 3320 号,
裁定如下:查封、
冻结、扣划、截
留、扣押、变卖
属于蔡廷祥、许
高镭、任锋、广
东文化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价
值 92577.1 元的
财产。
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于本 广州市中级人民
陈治辉与文化长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法院《执行通知 公司于 2023 年
城、蔡廷祥、许 日内向原告陈艳芳、陈治辉 书》(2023)粤 2023 年 1 月 11 日披露
高镭、任峰证券 2.73 再审中 赔偿 118182.14 元;2、被告 01 执 2756、2757 1 月 11 《关于诉讼事
虚假陈述责任纠 蔡廷祥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 号:广东文化长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纷 的被告文化长城的债务承担 城集团股份有限 (2023-020)
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许高 公司、蔡廷祥:
第 39 页 / 共 70 页
镭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 广州市中级人民
告文化长城的债务在 25%责 法院作出的
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 (2022)粤 01 民初
任;4、被告任锋对本判决第 56、57 号民事判
一项确定的被告文化长城的 决书已经发生法
债务在 20%责任范围内承担 律效力。因你(单
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 位)至今未履行
陈艳芳、陈治辉的其他诉讼 上述法律文书确
请求。案件受理费 4794.09 定的缴纳一审受
元,由原告陈艳芳、陈治辉 理费义务,本院
负担 2239.09 元,由被告文 决定立案强制执
化长城、蔡廷祥共同负担 行。依照《中华
2555 元。 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
四十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在
收到本通知后立
即履行如下义
务:
缴纳 2083.00 元、
472.00 元;缴纳
执行费 100 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结案通知
书》(2023)粤
01 执 2757 号:广
东文化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蔡廷祥:
执行过程中,本
院依法扣划蔡廷
祥银行存款 522
元(含执行费 50
元)至本院代管
款账户并已上缴
国库。因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案
件受理费事项本
院已全部执行完
毕,现将结案通
知书送达给你
方,依照《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案件立案、结
案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十五条的
规定,本案作执
行完毕处理。
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执行
通知书》(2023)
第 40 页 / 共 70 页
粤 01 执 3321 号:
蔡廷祥、许高镭、
任锋、广东文化
长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
陈治辉与你(单
位)证券纠纷一
案,本院作出的
(2022)粤 01 民
初 57 号民事判
决书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因你(单
位) 至今未履行
上述法律文书确
定的义务,根据
申请执行人的申
请,本院决定立
案强制执行。依
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
七条的规定,责
令你(单位)在收
到本通知后立即
履行如下义务:
向申请执行人陈
治辉支付款项
26875.04 元(暂
计); 交纳执行
费 303 元(暂
计)。逾期履行金
钱义务的,需要
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执行
裁定书》(2023)
粤 01 执 3321 号,
裁定如下:查封、
冻结、扣划、截
留、扣押、变卖
属于蔡廷祥、许
高镭、任锋、广
东文化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价
值 27178.04 元
的财产。
新余智趣资产管 判决: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 深圳市中级人民 公司于 2022 年
2022 年
理合伙企业(有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法院《执行裁定 12 月 23 日披露
5029.18 执行中 12 月 23
限合伙)与文化 告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 书》(2023)粤 03 《关于诉讼事
日
长城股权转让纠 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 执保 503 号裁定: 项的进展公告》
第 41 页 / 共 70 页
纷 款 5000 万元。案件受理费 查封、冻结、扣 (2022-291)、于
291800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 押被申请人文化 2023 年 6 月 12
负担。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 长城的财产(以 日披露《关于公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交 人民币 5000 万元 司诉讼仲裁事
的 291800 元,法院予以退回。 及迟延履行期间 项的进展公告》
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 的债务利息为 (2023-158)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 限)。
案件受理费 291800 元,拒不 深圳市中级人民
缴纳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院《查封、扣
押、冻结财产通
知书》(2023)粤
03 执保 503 号:
申请人新余智趣
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
被申请人文化长
城股权转让纠纷
一案,法院
(2021)粤 03 民初
6573 号民事判决
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法院已依法
冻结了被申请人
文化长城在浦发
银行深圳横岗支
行的
792******845 账
户(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银行反馈
实际冻结金额为
人民币
375481.48 元),
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 日。《执行
通知书》(2023)
粤 03 执 360 号:
责令你单位立即
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
并承担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
息、申请执行费
及其他相关费用
等。《执行裁定
书》(2023)粤 03
执 360 号:查封、
冻结、扣押、扣
留、提取或划拨
被执行人文化长
城的财产(以人
民币 5000 万元及
迟延履行期间的
第 42 页 / 共 70 页
债务利息、申请
执行费、执行中
实际支出的费用
等为限)。
北京完美空间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
与厦门国际银行
公司于 2022 年
股份有限公司珠 裁定:驳回原告北京完美空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
海分行、厦门国 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起
0 结案 不适用 11 月 23 《关于诉讼事
际银行股份有限 诉。(2022)粤 04 民终 4763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珠海凤凰北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22-269)
支行;第三人文
化长城债权人代
位权纠纷
公司于 2022 年
安卓易(北京)科 4 月 26 日披露
裁定:本案按原告安卓易(北 2022 年
技有限公司与文 法院《关于公司
0 结案 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不适用 4 月 26
化长城、蔡廷祥 诉讼事项的进
处理 日
合同纠纷 展公告》
(2022-079)
公司于 2022 年
嘉兴卓智股权投
4 月 26 日披露
资合伙企业(有 裁定:本案按原告嘉兴卓智 2022 年
法院《关于公司
限合伙)与文化 0 结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不适用 4 月 26
诉讼事项的进
长城、蔡廷祥合 伙)撤回起诉处理。 日
展公告》
同纠纷
(2022-079)
一审判决:1、撤销被告文化
长城与被告广州隽隆贸易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签订
深圳普方达源力 的《代付款抹账协议》;2、
公司于 2022 年
投资中心(有限 驳回原告深圳普方达源力投
9 月 2 日披露
合伙)与广州隽 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其他诉 2022 年
15.97 一审已判决 不适用 《关于诉讼事
隆贸易有限公 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66800 9 月2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司、文化长城债 元,由原告深圳普方达源力
(2022-221)
权人撤销权纠纷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
7060 元,被告文化长城、广
州隽隆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159740 元。
公司于 2022 年
文化长城与广州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
裁定:本案按原告文化长城
隽隆贸易有限公 0 结案 不适用 8 月 20 《关于诉讼事
撤诉处理。
司合同纠纷 日 项的进展公告》
(2022-198)
公司于 2022 年
文化长城与潮州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
市枫溪区锦汇陶 裁定:本案按原告文化长城
0 结案 不适用 8 月 20 《关于诉讼事
瓷原料厂合同纠 撤诉处理。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纷
(2022-198)
公司于 2022 年
文化长城与潮州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
裁定:本案按原告文化长城
市名源陶瓷有限 0 结案 不适用 8 月 20 《关于诉讼事
撤诉处理。
公司合同纠纷 日 项的进展公告》
(2022-198)
第 43 页 / 共 70 页
公司于 2022 年
文化长城与潮州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
裁定:本案按原告文化长城
市源发陶瓷有限 0 结案 不适用 8 月 20 《关于诉讼事
撤诉处理。
公司合同纠纷 日 项的进展公告》
(2022-198)
公司于 2022 年
汪金毅与文化长 判决:驳回原告潘科学、汪 2022 年 9 月 30 日披露
城证券虚假陈述 0 结案 金毅等 10 名投资者的全部诉 不适用 9 月 30 《关于诉讼事
责任纠纷 讼请求。 日 项的进展公告》
(2022-233)
判决: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申
公司于 2023 年
请对原告深圳普方达源力投
1 月 19 日披露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被
《关于诉讼事
告文化长城 807848 股(占原
深圳普方达源力 项的进展公告》
告持有被告股份的 25%)股 2023 年
投资中心(有限 (2023-031)、于
0.005 二审审理中 票解除限售。案件受理费 50 不适用 1 月 19
合伙)与文化长 2023 年 6 月 12
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 日
城股权转让纠纷 日披露《关于公
文化长城负担。原告已预交
司诉讼仲裁事
的 50 元由法院予以退回。被
项的进展公告》
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
(2023-158)
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案
件受理费 50 元,拒不缴纳的,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完
美空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
全部诉讼请求。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3)粤 51 民终 260
号,判决:1、撤销广东省潮
州市枫溪人民法院(2022)粤
5191 民初273 号民事判决;2、
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 公司于 2023 年
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1 月 6 日披露
北京完美空间教 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完美空 《关于诉讼事
育科技有限公司 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 项的进展公告》
与潮州市枫溪区 项 200000 元。如果当事人未 2023 年 (2023-014)、于
0.645 二审已判决 不适用
锦汇陶瓷原料 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1 月6 日 2023 年 6 月 12
厂、第三人文化 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 日披露《关于公
长城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司诉讼仲裁事
一审案件受理费 2150 元,由 项的进展公告》
文化长城承担,一审案件受 (2023-158)
理费当事人应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审
法院理楚。二审案件受理费
4300 元,由文化长城承担,
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
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已由
北京完美空间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向法院预交了 2150 元,
第 44 页 / 共 70 页
其可向法院申请退还该款。
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于本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赔偿 1544518.33
元;2、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
被告文化长城对原告孔浙扬
公司于 2023 年
孔浙扬与文化长 的债务,被告广东正中珠江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
城、广东正中珠 会计师事务所在 10%责任范
108.96 二审审理中 不适用 1 月 19 《关于诉讼事
江会计师事务所 围内即 107513.5 元承担连带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特殊普通合伙) 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
(2023-031)
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3957.19 元,由原告负担 550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共同
负担 23407.19 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判决书》(2022)粤 0304 民
初 26182 号判决:1、被告文
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卓易(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权
转让现金对价 24241579 元及
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
24241579 元为基数,按年利
率 3.65%的标准,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
日止,但总额应以 8073299 公司于 2022 年
安卓易(北京)科
一 审 已 判 元为限);2、驳回原告安卓 6 月 1 日披露
技有限公司与文 2022 年
2442.20 决,公司提 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其 不适用 《关于诉讼事
化长城借款合同 6 月1 日
起上诉, 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 项的进展公告》
纠纷
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2022-130)
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
件受理费 203374.26 元,由
原告自行负担 22966.26 元,
被告负担 180408 元;原告已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180408
元,由法院退回,被告应于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十日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
费 180408 元。拒不缴纳的,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公司于 2022 年
事判决书》(2023)粤 0304 民 11 月 23 日披露
初 2932 号判决:1、确认原 《关于诉讼事
共青城纳隆德投 告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 项的进展公告》
一 审 已 判 2022 年
资管理合伙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被告 (2022-269)、于
1.17 决,公司提 不适用 11 月 23
(有限合伙)与文 文化长城的 484701 股股票 2023 年 6 月 12
起上诉。 日
化长城合同纠纷 (第一期限售股)于 2019 年 4 日披露《关于公
月 29 日已满足解除限售条 司诉讼仲裁事
件、原告共青城纳隆德投资 项的进展公告》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2023-158)
第 45 页 / 共 70 页
有被告文化长城的 620417 股
股票(第二期限售股)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2、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申
请对原告共青城纳隆德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的被告文化长城 484701 股
[占原告共青城纳隆德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被告文化长城股份的
25%]股票解除限售;3、被
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对原告
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被告
文化长城 620417 股[占原告
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被告文
化长城股份的 32%]股票解
除限售;4、驳回原告共青城
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
求。案件受理费 17557.8 元
(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
担 5852.6 元,由被告负担
11705.2 元。原告多预交的
11705.2 元由法院予以退回。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
费 11705.2 元,拒不缴纳的,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安卓易(北京)科 公司于 2022 年
技有限公司与毛 2022 年 8 月 13 日披露
裁定:准许原告安卓易(北
伟平、第三人文 1 结案 不适用 8 月 13 《关于诉讼事
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化长城损害股东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利益责任纠纷 (2022-190)
嘉兴卓智股权投
公司于 2022 年
资合伙企业(有 裁定:准许原告嘉兴卓智股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
限合伙)与毛伟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结案 不适用 8 月 24 《关于诉讼事
平、第三人文化 撤回对被告毛伟平、第三人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长城损害股东利 文化长城的起诉。
(2022-205)
益责任纠纷
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应于 公司于 2022 年
安卓易(北京)科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11 月 15 日披露
一 审 已 判 2022 年
技有限公司与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关于诉讼事
11.50 决,公司提 不适用 11 月 15
化长城、蔡廷祥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 项的进展公告》
起上诉。 日
股权转让纠纷 解除对原告安卓易(北京)科 (2022-264)、于
技有限公司持有的“ST 文化” 2023 年 6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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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89)6584105 日披露《关于公
股的限售;2、驳回原告安卓 司诉讼仲裁事
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其 项的进展公告》
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 (2023-158)
费 115030.93 元(已由原告预
交 84881.56 元),由被告文
化长城负担。原告已预交的
诉讼费 84881.56 元,由法院
退回。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
院缴纳 115030.93 元,拒不
缴纳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判决:1、被告潮州市名源陶
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
原告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款项 4479556 元
及以款项 4479556 元为基数
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 2‰
计付的违约金;2、被告潮州
新余邦得投资合 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履行完
伙企业(有限合 毕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后, 公司于 2023 年
伙)与潮州市名 原告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
源陶瓷有限公 447.96 一审已判决 (有限合伙)与第三人文化长 不适用 1 月 20 《关于诉讼事
司、第三人文化 城、被告潮州市名源陶瓷有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长城债权人代位 限公司与第三人文化长城相 (2023-034)
权纠纷 应数额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
消灭。本案受理费 42636 元,
由被告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
公司负担。该款被告潮州市
名源陶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
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内向法院缴纳,原告新余邦
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可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向法院申请退还。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 公司于 2023 年
请,申请对原告嘉兴卓智股 1 月 12 日披露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诉讼事
嘉兴卓智股权投
持有的被告文化长城 项的进展公告》
资合伙企业(有 2023 年
3545313 股股票解除限售;2、 (2023-022)、于
限合伙)与蔡廷 2.15 二审已判决 不适用 1 月 12
驳回原告嘉兴卓智股权投资 2023 年 6 月 12
祥、文化长城股 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 日披露《关于公
权转让纠纷
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司诉讼仲裁事
32266.36 元(已由原告预 项的进展公告》
交),由原告负担 10755.45 (2023-158)
元,被告负担 21510.91 元。
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21510.91 元,由法院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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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
费 21510.91 元,拒不缴纳的,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文
化长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
安卓易(北京)科 《关于诉讼事
技有限公司与毛 项的进展公告》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安卓易 2022 年
伟平、第三人文 (2022-264)、于
0 二审审理中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 不适用 11 月 15
化长城股东损害 2023 年 6 月 12
诉讼请求。 日
公司债权人利益 日披露《关于公
责任纠纷 司诉讼仲裁事
项的进展公告》
(2023-158)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
王威、周擎、李
1544518.33 元;2、本判决第
仁青、游文颖、
一项确定的被告文化长城对
张勇、樊艳萍、
原告孔浙扬的债务,被告广 公司于 2023 年
梁英华、贺景梅、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 1 月 12 日披露
肖鹏、何璐、余
14.84 一审已判决 10%责任范围内即 107513.5 不适用 1 月 12 《关于诉讼事
永洪、宋红丹、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 日 项的进展公告》
李昊、杨立娟、
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 (2023-022)
李传香与文化长
件受理费 23957.19 元,由原
城证券虚假陈述
告负担 550 元,由被告文化
责任纠纷
长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共同负担 23407.19
元。
嘉兴卓智股权投 公司于 2022 年
资合伙企业(有 裁定:本案按原告嘉兴卓智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
限合伙)与文化 0 结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不适用 10 月 26 《关于诉讼事
长城证券虚假陈 伙)撤回起诉处理。 日 项的进展公告》
述责任纠纷 (2022-252)
公司于 2023 年
安卓易(北京)科
2023 年 1 月 17 日披露
技有限公司与文 裁定:准许原告安卓易(北
0 结案 不适用 1 月 17 《关于诉讼事
化长城证券虚假 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日 项的进展公告》
陈述责任纠纷
(2023-025)
高璟、贺焕军、 公司于 2022 年
裁定:准许原告高璟撤回起
付镝、郭龙飞与 2022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诉。准许原告贺焕军撤回起
文化长城、蔡廷 0 结案 不适用 10 月 30 《关于诉讼事
诉。准许原告付镝撤回起诉。
祥证券虚假陈述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准许原告郭龙飞撤回起诉。
责任纠纷 (2022-257)
黎锦虹、江九香 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于本 公司于 2023 年
2023 年
与文化长城证券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1 月 12 日披露
32.99 一审已判决 不适用 1 月 12
虚假陈述责任纠 日内向原告赔偿 1544518.33 《关于诉讼事
日
纷 元;2、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 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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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文化长城对原告孔浙扬 (2023-022)
的债务,被告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在 10%责任范
围内即 107513.5 元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
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3957.19 元,由原告负担 550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共同
负担 23407.19 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
吴祖才与宁波梅
《关于诉讼事
山保税港区御泓
项的进展公告》
投资合伙企业 2022 年
(2022-264)、于
(有限合伙)、第 0 一审审理中 不适用 不适用 11 月 15
2023 年 6 月 12
三人文化长城案 日
日披露《关于公
外人执行异议之
司诉讼仲裁事
诉
项的进展公告》
(2023-158)
新余智趣资产管 公司于 2022 年
理合伙企业(有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
限合伙)与文化 10500 诉前调解 不适用 不适用 12 月 1 《关于诉讼事
长城股权转让纠 日 项的进展公告》
纷 (2022-277)
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
请求人民法院确认:1、原告
广东鑫鼎齐天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与被告文化长城经
协商,原告广东鑫鼎齐天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减
免部分借款本息,减免后,
被告文化长城应当向原告广
东鑫鼎齐天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250 万
元及相应利息【利息分段计
算如下:2018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3 年
广东鑫鼎齐天企 起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期间
2 月 3 日披露
业管理咨询有限 按照年利率 8%计算,2019 2023 年
253.20 已调解 不适用 《关于诉讼事
公司与文化长城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0 年 8 2 月3 日
项的进展公告》
借款合同纠纷 月 19 日期间按照年利率16%
(2023-051)
计算,2020 年 8 月 20 日起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起诉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的 4 倍(即年利率
14.6%)计算】;2、被告文
化长城同意在本调解协议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
鑫鼎齐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支付本调解协议第一条
所确认的借款本息,并向原
告广东鑫鼎齐天企业管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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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有限公司迳付案件受理费
31972.6 元;3、如被告文化
长城按照本调解协议第一
条、第二条的约定按期足额
履行,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
系结清;如被告文化长城未
能按照本调解协议第一条、
第二条的约定按期足额履
行,则原告广东鑫鼎齐天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
本案案件受理费 31972.6 元,
已由原告广东鑫鼎齐天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交,由
被告文化长城负担,被告文
化长城应于本调解协议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广东
鑫鼎齐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已包含于本调解协议
第二条之中)。各方当事人一
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
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予以确认。
仲裁裁决书裁决:1、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
共人民币 14276.13 元。2、
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 公司于 2023 年
付赔偿金人民币 12000 元。3、 1 月 10 日披露
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 《关于诉讼事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 项的进展公告》
一 审 已 判 2023 年
高月与文化长城 付生活补助费人民币 120000 (2023-017)、于
6.76 决,公司提 不适用 1 月 10
劳动争议纠纷 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 2023 年 6 月 12
起上诉。 日
请求。 日披露《关于公
司诉讼仲裁事
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文化 项的进展公告》
长城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2023-158)
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被告高
月工资 14276.13 元、赔偿金
12000 元、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金 41333 元。本案受理费 5
元,由原告文化长城负担。
仲裁裁决书裁决:1、被申请 公司于 2023 年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2 月 2 日披露
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 《关于诉讼事
一 审 已 判 共人民币 69870.59 元。2、 项的进展公告》
徐啸与文化长城 2023 年
32.51 决,公司提 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 不适用 (2023-049)、于
劳动争议纠纷 2 月2 日
起上诉。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 2023 年 6 月 12
付生活补助费人民币 480000 日披露《关于公
元。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 司诉讼仲裁事
请求。 项的进展公告》
第 50 页 / 共 70 页
(2023-158)
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3)粤 5191 民初
173 号判决:1、被告(并案原
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
还原告(并案被告)徐啸工资
69870.59 元、竞业限制经济
补偿金 174000 元、未休带薪
年休假工资 22988.51 元、经
济补偿金 19724.63 元、加付
赔偿金 34935.30 元;2、驳
回原告(并案被告)徐啸的其
他诉讼请求;3、驳回被告(并
案原告)文化长城的并案诉
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的,应当依照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
受理费 5 元,由原告徐啸负
担。并案受理费 5 元,由并
案原告文化长城负担。
李润昱、王宏超、
温业锋、汤肃建、
陈继纯、周上群、
余华平、余迎华、
周春林、张容容、
胡穗莹、游晓宇、
姚广菊、孙林、
黄海、李仁素、 一审判决:1、被告文化长城
马海娟、黄建宇、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张立宇、李宗剑、 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
公司于 2023 年
周建国、丁子文、 12783882.75 元(具体每个案
2 月 2 日披露
席晋根、乐坚、 件原告的获赔金额及项目详
《关于诉讼事
赵娟、钟伟、唐 见附表 2 的判决金额);2、
项的进展公告》
忠波、黄鹏华、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 年 (2023-049)、于
陈健、邱阳林、 1291.70 一审已判决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不适用
2 月2 日 2023 年 6 月 12
白惠林、邹磊、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日披露《关于公
杜步、陈世毅、 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司诉讼仲裁事
刘妗、张远、蔡 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项的进展公告》
敬杰、沈秋英、 156035.38 元,由原告负担
(2023-158)
林广、尹龙、孙 22934.06 元,由被告文化长
政、廖文兵、宋 城负担 133101.32 元(具体负
汉明、马绍博、 担金额详见附表 1)。
马永仙、盛利华、
丁坚、翁东泽、
贺明与文化长
城、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
吴网腰与吴淡 一 审 已 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202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1036.84 不适用
珠、蔡雪凯、蔡 决,公司上 粤 01 民初 272-273 号《民事 2 月2 日 2 月 2 日披露
第 51 页 / 共 70 页
廷祥、文化长城、 诉中 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 《关于诉讼事
许高镭、任锋、 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 项的进展公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 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2023-049)、于
计师事务所证券 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 2023 年 6 月 12
虚假陈述责任纠 10286422.23 元( 具体每个 日披露《关于公
纷 案件原告的获赔金额及项目 司诉讼仲裁事
详见附表 2 的判决金额 ) 项的进展公告》
二、被告蔡廷祥对本判决第 (2023-158)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许高镭对本判决第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 25%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四、被告蔡雪凯对本判决第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 2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五、被告任锋对本判决第一
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在
2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六、被告吴淡珠对本判决第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 1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七、被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债务在 10%责任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
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6575.8 元,由
原告负担 3038.58 元,由被
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蔡廷祥共同负担
83537.22 元 ( 具体负担金
额详见附表 1)。
陈亮与吴淡珠、 一 审 已 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202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0.46 不适用
蔡雪凯、蔡廷祥、 决,公司上 粤 01 民初 272-273 号《民事 2 月2 日 2 月 2 日披露
第 52 页 / 共 70 页
文化长城、许高 诉中 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 《关于诉讼事
镭、任锋、广东 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 项的进展公告》
正中珠江会计师 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2023-049)、于
事务所证券虚假 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 2023 年 6 月 12
陈述责任纠纷 10286422.23 元( 具体每个 日披露《关于公
案件原告的获赔金额及项目 司诉讼仲裁事
详见附表 2 的判决金额 ) 项的进展公告》
二、被告蔡廷祥对本判决第 (2023-158)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许高镭对本判决第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 25%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四、被告蔡雪凯对本判决第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 2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五、被告任锋对本判决第一
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在
2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六、被告吴淡珠对本判决第
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 1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七、被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债务在 10%责任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
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6575.8 元,由
原告负担 3038.58 元,由被
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蔡廷祥共同负担
83537.22 元 ( 具体负担金
额详见附表 1)。
龚向阳与文化长 一审裁定:准许原告龚向阳 202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0 结案 不适用
城证券虚假陈述 撤回起诉。 4 月 29 6 月 12 日披露
第 53 页 / 共 70 页
责任纠纷 日 《关于公司诉
讼仲裁事项的
进展公告》
(2023-158)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3)粤 0304 民初 31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对原
告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的被告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5.1063 万股的 43%(即 公司于 2023 年
安卓易(北京)科 4966957 股股票)股票解除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技有限公司与文 限售。 《关于公司诉
7.33 一审已判决 不适用 4 月 29
化长城股权转让 二、驳回原告安卓易(北京) 讼仲裁事项的
日
纠纷 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进展公告》
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2023-158)
73340.6 元(已由原告预交
73340.6 元),由被告广东
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
理费 73340.6 元,由本院退
回。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案件受理费 73340.6 元,拒
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
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2022)粤 03 民初 7026
号判决:被告文化长城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
让款 10000 万元。如付款义
公司于 2023 年
新余智趣资产管 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
6 月 12 日披露
理合伙企业(有 一 审 已 判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 2023 年
《关于公司诉
限合伙)与文化 10054.18 决,公司提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不适用 4 月 29
讼仲裁事项的
长城股权转让纠 起上诉。 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日
进展公告》
纷 541800 元,由被告文化长城
(2023-158)
负担。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交
的 541800 元,法院予以退回。
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
案件受理费 541800 元,拒不
缴纳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新余创思资产管 一 审 已 判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202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4.37 不适用
理合伙企业(有 决,公司提 事判决书》(2023)粤 0304 民 4 月 29 6 月 12 日披露
第 54 页 / 共 70 页
限合伙)与文化 起上诉 初 11715 号判决:被告文化 日 《关于公司诉
长城股权转让纠 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讼仲裁事项的
纷 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进展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2023-158)
交申请,申请对原告新余创
思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的被告文化长城
2154209 股股票解除限售。本
案案件受理费 43680.06 元
[原告新余创思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
50138.02 元],由被告文化长
城负担。因原告新余创思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少诉讼请求,多预交的案
件受理费 6457.96 元及已预
交的案件受理费 43680.06
元,合计 50138.02 元,由法
院退还给原告新余创思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
案件受理费 43680.06 元,拒
不缴纳的,法院依法强制执
行。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判决书》(2023)粤 0304 民
初 11713 号判决:被告文化
长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交申请,申请对原告新余卓
趣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的被告文化长城
4787175 股股票解除限售。本
案案件受理费 83267.33 元
公司于 2023 年
新余卓趣资本管 [原告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
6 月 12 日披露
理合伙企业(有 一 审 已 判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 2023 年
《关于公司诉
限合伙)与文化 8.33 决,公司提 94825.48 元],由被告文化长 不适用 4 月 29
讼仲裁事项的
长城股权转让纠 起上诉 城负担。因原告新余卓趣资 日
进展公告》
纷 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158)
减少诉讼请求,多预交的案
件受理费 11558.15 元及已预
交的案件受理费 83267.33
元,合计 94825.48 元,由法
院退还给原告新余卓趣资本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文化长城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
案件受理费 83267.33 元,拒
不缴纳的,法院依法强制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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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 审 理 公司于 2023 年
新余邦得投资合 中,原告诉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伙企业(有限合 请对 301037 《关于公司诉
10 不适用 不适用 4 月 29
伙)与文化长城 股股票解除 讼仲裁事项的
日
股权转让纠纷 限售及违约 进展公告》
金 10 万元 (2023-158)
一 审 审 理
公司于 2023 年
中,原告诉
深圳普方达源力 6 月 12 日披露
请 对 2023 年
投资中心(有限 《关于公司诉
10 2423544 股 不适用 不适用 4 月 29
合伙)与文化长 讼仲裁事项的
股票解除限 日
城股权转让纠纷 进展公告》
售及违约金
(2023-158)
10 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3)粤 0304 民初 1403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交申请,申请对原告新
公司于 2023 年
新余信公成长新 余信公成长新兴资产管理合
6 月 12 日披露
兴资产管理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2023 年
《关于公司诉
企业(有限合伙) 8.95 一审已判决 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 不适用 4 月 29
讼仲裁事项的
与文化长城股权 有限公司 506.2532 万股股 日
进展公告》
转让纠纷 票解除限售。
(2023-158)
本案案件受理费 89536.68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
负担。原告已预交的
89536.68 元,由本院予以退
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89536.68 元,拒不缴纳的,
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3)粤 5191 民初
187 号判决:1、被告潮州市
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十日内付还原告潮州市潮安
区潮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潮州市潮安区潮 公司于 2023 年
工程款 65300 元及该款自
盛源工程机械有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至实际还 2023 年
限公司与潮州市 《关于公司诉
6.60 一审已判决 款之日止按 2023 年 3 月一年 不适用 4 月 29
长城世家瓷业有 讼仲裁事项的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 日
限公司建设工程 进展公告》
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
施工合同纠纷 (2023-158)
潮州市潮安区潮盛源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716
元,由被告潮州市长城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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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潮
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受理
费 716 元。原告潮州市潮安
区潮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预交的受理费 716 元可在本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向
法院申请退还。
段心鄂案件裁决:1、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2022 年 3 月 1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劳
动关系;2、被申请人自本仲
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
民币 10945.45 元。3、驳回
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公司于 2023 年
段心鄂、王德彪、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唐丹丹与德祺陶 王得彪案件裁决:本案视为 《关于公司诉
19.31 已裁决 不适用 4 月 29
瓷(广东)有限公 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讼仲裁事项的
日
司劳动争议纠纷 进展公告》
唐丹丹案件裁决:1、申请人 (2023-158)
与被申请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自本
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
人民币 8369.39 元;3、驳回
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廖淑红案件裁决:1、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自本
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
人民币 8468.48 元;3、被申
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工 公司于 2023 年
廖淑红、尤秋燕、
资人民币 8260 元。 6 月 12 日披露
林少伟与文化长 2023 年
《关于公司诉
城、潮州市长城 6.33 已裁决 不适用 4 月 29
尤秋燕案件裁决:1、申请人 讼仲裁事项的
世家瓷业有限公 日
与被申请人 2013 年 8 月 10 进展公告》
司劳动争议纠纷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2023-158)
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自本
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
人民币 14750.6 元;3、被申
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工
资人民币 82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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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伟案件裁决:1、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201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自本
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
人民币 15313.1 元;3、被申
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工
资人民币 8260 元。
黄志勇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6017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何阳案件达成调解协议:1、
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
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人
民币 12560 元。2、申请人放
蔡维銮、黄志勇、 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向
佃蓉淳、何晓伟、 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补
佘申思、黄剑琳、 偿(赔偿)要求。
谢奕、陈振民、
刘格霞、何阳、 夏开华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夏开华、黄永胜、 仲裁中,申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何兴国、杜金菊、 请人要求确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公司于 2023 年
邱瑞光、钟进喜、 认 劳 动 关 人民币 22469 元。2、申请人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洪杰、习仰辉、 系,支付经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关于公司诉
111.94 不适用 4 月 29
杨业南、林文丽、 济补偿及工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讼仲裁事项的
日
赖荣森、吴茂林、 资,部分案 补偿(赔偿)要求。 进展公告》
陈贤宝、罗员花、 件 调 解 结 (2023-158)
胡益祥、邱树钿、 案。 黄永胜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陈莹、邱小丽、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吴晓柠与文化长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城、潮州市长城 人民币 24136.21 元。2、申
世家瓷业有限公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司劳动争议纠纷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何兴国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2279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杜金菊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第 58 页 / 共 70 页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9596.46 元。2、申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邱瑞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5705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洪杰案件达成调解协议:1、
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
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人
民币 7960 元。2、申请人放
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向
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补
偿(赔偿)要求。
习仰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9298.17 元。2、申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杨业南案件:《仲裁决定书》
潮劳人仲案字(2023)64 号决
定:撤销本案。
林文丽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6544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赖荣森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9677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吴茂林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第 59 页 / 共 70 页
人民币 19484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陈贤宝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7000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罗员花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5105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蔡维銮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08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30593.55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佃蓉淳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13821.01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何晓伟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12 年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24476.44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佘申思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16 年 3
第 60 页 / 共 70 页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14946.82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黄剑琳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
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劳
动关系。二、潮州市长城世
家瓷业有限公司自本仲裁裁
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
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8304.37 元。三、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谢奕案件裁决如下:一、申
请人与被申请人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
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
金人民币 29986.99 元。三、
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陈振民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08 年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45731.55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刘格霞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深圳长城世家商贸
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存在劳动关系、
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 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劳动关系。二、
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
司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24703.88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钟进喜案件裁决如下:一、
第 61 页 / 共 70 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1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25321.23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胡益祥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08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35939.4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求。
陈莹案件裁决如下:一、申
请人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
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劳
动关系。二、潮州市长城世
家瓷业有限公司自本仲裁裁
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
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2369.36 元。三、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吴晓柠案件裁决如下:驳回
申请人仲裁请求。
邱树钿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一、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
限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
人人民币 52094.47 元。二、
申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
并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
权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冯海咏与文化长
城、蔡廷祥、蔡 一 审 审 理 公司于 2023 年
雪凯、吴淡珠、 中,原告要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许高镭、任锋、 求支付投资 《关于公司诉
44.74 不适用 不适用 4 月 29
广东正中珠江会 差额损失、 讼仲裁事项的
日
计师事务所证券 佣金、印花 进展公告》
虚假陈述责任纠 税 (2023-158)
纷
一 审 审 理 公司于 2023 年
程迈辉、许冬梅
中,原告要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
与文化长城证券
8.16 求支付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4 月 29 《关于公司诉
虚假陈述责任纠
差额损失、 日 讼仲裁事项的
纷
佣金、印花 进展公告》
第 62 页 / 共 70 页
税 (2023-158)
公司于 2023 年
陈静侨与文化长 6 月 12 日披露
《仲裁决定书》潮劳人仲案 2023 年
城、世家瓷业、 《关于公司诉
0 已结案 字(2023)75 号决定:本案视 不适用 6 月 12
德祺陶瓷劳动争 讼仲裁事项的
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日
议纠纷 进展公告》
(2023-158)
达成调解协议:1、申请人与
德祺陶瓷(广东)有限公司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德祺陶瓷
(广东)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公司于 2023 年
申请人人民币 1993.27 元;2、
6 月 12 日披露
余郁嘉与文化长 申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 2023 年
《关于公司诉
城、德祺陶瓷劳 0.20 已调解 并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 不适用 6 月 12
讼仲裁事项的
动争议纠纷 权利和补偿(赔偿)要求。本 日
进展公告》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
(2023-158)
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
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调解书
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
《仲裁决定书》潮劳人仲案 2023 年
陈雪燕与世家瓷 《关于公司诉
0 已结案 字(2023)77 号决定:撤销本 不适用 6 月 12
业劳动争议纠纷 讼仲裁事项的
案。 日
进展公告》
(2023-158)
佘淳、邱楚、陈 林银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钿辉、郭哲彦、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蔡纯哲、黄奕鑫、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陈振和、许俊福、 人民币 22636.88 元。2、申
林嘉敏、罗清河、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金永丽、许丹杰、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林伟涛、陈丹燕、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丁雄、刘尚鹏、
林银有、文衍如、 文衍如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文灿林、刘坤荣、 仲裁中,申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腾召成、莫开江、 请人要求确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公司于 2023 年
胡四英、胡春香、 认 劳 动 关 人民币 14023.62 元。2、申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陈舜吟、张祥辉、 系,支付经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关于公司诉
588.75 不适用 6 月 12
谢美玲、陈焕生、 济补偿及工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讼仲裁事项的
日
陈培伟、蔡潇琪、 资,部分案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进展公告》
黄国华、龙江叶、 件 调 解 结 (2023-158)
刘友明、何桂娜、 案。 文灿林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吴惠敏、李玉光、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刘运红、陆燕君、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涂雪萍、张立顺、 人民币 13005.16 元。2、申
余应军、潘丹敏、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张敏、邱小丽、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吴晓柠、方小漫、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陈得光、应酬、
蔡昭镇、陈鹏楷、 刘坤荣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邱家平、邱家业、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第 63 页 / 共 70 页
蔡佩玉、陈俊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张煜辛、吴大江、 人民币 29466.64 元。2、申
卢冬煌、廖建汕、 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
丁海盛与文化长 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
城、世家瓷业劳 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动争议纠纷
腾召成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7221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莫开江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31678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胡四英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4283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胡春香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31207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陈舜吟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9506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张祥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3353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第 64 页 / 共 70 页
谢美玲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1912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陈焕生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31690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陈培伟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9606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蔡潇琪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9230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黄国华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4212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龙江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2779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刘友明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2870 元。2、申请人
第 65 页 / 共 70 页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何桂娜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1238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李玉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23020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张立顺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1、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
公司优先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人民币 15818 元。2、申请人
放弃其它仲裁请求,并不再
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权利和
补偿(赔偿)要求。
佘淳案件裁决如下:一、被
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生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
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6043.17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邱楚案件裁决如下:一、被
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生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
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33423.4 元。二、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陈钿辉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24510.9 元。二、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郭哲彦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第 66 页 / 共 70 页
44852.5 元。二、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蔡纯哲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4559.85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蔡奕鑫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29230.39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陈振和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29471.74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许俊福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52524.18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林嘉敏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0874.9 元。二、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罗清河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4931.54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金永丽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43355.2 元。二、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许丹杰案件裁决如下:一、
第 67 页 / 共 70 页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31788.38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林伟涛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46480.14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陈丹燕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51267.73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丁雄案件裁决如下:一、被
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生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
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21378.72 元。二、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刘尚鹏案件裁决如下:一、
被申请人一自本仲裁裁决书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
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31469.3 元。二、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吴惠敏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
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劳
动关系。二、潮州市长城世
家瓷业有限公司自本仲裁裁
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
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5112.9 元。三、驳回申请人
其他仲裁请求。
刘运红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08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
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25961.1 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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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陆燕君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
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劳动关系。二、潮州市长城
世家瓷业有限公司自本仲裁
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
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
币 5220.8 元。三、驳回申请
人其他仲裁请求。
涂雪萍案件裁决如下:一、
申请人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
业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存在
劳动关系。二、潮州市长城
世家瓷业有限公司自本仲裁
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
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
币 17123.79 元。三、驳回申
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余应军案件《仲裁决定书》
决定如下:本案视为申请人
撤回仲裁申请。
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潮州市长城世家瓷
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
原告何道凯劳务费 9072
元。
二、驳回原告何道凯的其他
诉讼请求。
公司于 2023 年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6 月 12 日披露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 2023 年
何道凯与世家瓷 《关于公司诉
3.43 一审已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不适用 6 月 12
业劳动争议纠纷 讼仲裁事项的
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 日
进展公告》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2023-158)
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 5 元,由被告潮
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
负担,该款已由原告何道凯
自愿代为垫付,被告应于本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日内向付还原告受理费 5
元。
仲裁中,申 潮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公司于 2023 年
黄楚书与文化长 请人要求确 裁院《仲裁决定书》潮劳人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
城、德祺陶瓷劳 5.19 认 劳 动 关 仲案字(2023)133 号决定如 不适用 6 月 12 《关于公司诉
动争议纠纷 系,支付经 下:本案视为申请人撤回仲 日 讼仲裁事项的
济补偿及工 裁申请。 进展公告》
第 69 页 / 共 70 页
资。 (2023-158)
潮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院《仲裁调解书》潮劳人
仲裁中,申 公司于 2023 年
仲案字(2023)134 号,当事
请人要求确 6 月 12 日披露
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2023 年
曾俊贵与世家瓷 认 劳 动 关 《关于公司诉
1.69 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 不适用 6 月 12
业劳动争议纠纷 系,支付经 讼仲裁事项的
请人人民币 16934.28 元。二、 日
济补偿及工 进展公告》
申请人放弃其它仲裁请求,
资。 (2023-158)
并不再向被申请人主张其他
权利和补偿(赔偿)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丁培如与深圳长 仲裁中,申 6 月 12 日披露
2023 年
城世家商贸有限 请人要求支 《关于公司诉
10.01 不适用 不适用 6 月 12
公司、文化长城 付经济赔偿 讼仲裁事项的
日
劳动争议纠纷 及工资。 进展公告》
(2023-158)
公司于 2023 年
仲裁中,申
6 月 12 日披露
请人要求支 2023 年
裴瑞欣与文化长 《关于公司诉
99.60 付工资、赔 不适用 不适用 6 月 12
城劳动争议纠纷 讼仲裁事项的
偿金、补偿 日
进展公告》
金
(2023-158)
第 70 页 / 共 7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