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减持公司股份所
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 20,720,200 股,占剔除公司披
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8%,所持公司股份
比例降至 5%以下。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2393%)。减持期间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振华重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振
华重工根据上述减持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37,600 股,减持后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 20,720,200 股,占剔除公司披露
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8%,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降至 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年0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 刘成云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3470号
注册资本 5,268,353,501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06953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期限 1992年0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联系电话 021-50390727
设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
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
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
赁;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可用
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钢结构工程专业承
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油
气勘探设备、机械工程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海
洋工程类建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信息、计算机网
经营范围 络、机械科技、环保科技、新能源科技、智能科技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的安装和维修;
物业管理;装卸、搬运和仓储;停车场(库)经营管
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及建筑业资质要求
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后开展
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振华重工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37,600 股
(减持数量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7104%),减持均价为 9.6161 元/股。
本次减持后,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 20,720,200 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
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司披
股东名 披露的最新
股份性质 露的最新回购
称 持股数量 回购专户中 持股数量
专户中股份数
(股) 股份数量后 (股)
量后的公司总
的公司总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
22,257,800 5.37102% 20,720,200 4.99998%
上海振 股份
华重工 其中:无
(集团) 限售条件 22,257,800 5.37102% 20,720,200 4.99998%
股份有 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振华重工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振华重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