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8-2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唐智控”)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英唐智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2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64,017,65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289,999,995.27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462,735.3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5 号)以及《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1 25,091.59 21,744.76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
2 补充流动资金 7,255.24
合计 29,000.00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公司的部分募
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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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
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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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已履行了
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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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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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邈 单 思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