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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 年年度报告》
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
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
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
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2 号)、《关于
对熊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0〕4 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
             2022 年 12 月 14 日,卢先锋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出具的《关于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5 号),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023 年 5 月 10 日,卢先锋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卢先锋、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

         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查处罚类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型
                                                                                   2022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持股变动达   中国证监会                                控股股东、实际
                                                                   2022 年 12 月
卢先锋         控股股东     5%未停止买   采取行政监   警示函                       控制人收到行
                                                                   14 日
                            卖           管措施                                    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85)。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
                                             涉 嫌违规 所   涉嫌违规所 董 事 会 采
高级管理人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得 收益收 回   得收益收回 取 的 问 责
员、持股 5%以
                                             的时间         的金额(元) 措施
上的股东名称
                由于卢先锋先生的股票质权方
                正在对其质押违约股票进行强
                制平仓,卢先锋先生所持股票
卢先锋
                在被动减持过程中,累计持股
                比例变动达 5%时未停止买卖
                导致违规。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