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相关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宝鸡通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且其主要经营股东为本 次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梅慎实 赵丽红 2023年6月20日